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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政務公開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08-20 19:13 來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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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政務公開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
浙政辦發〔2020〕75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政務公開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開發佈)

浙江省政務公開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

為深化政務公開,助力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牢把握“重要窗口”目標定位,按照“整體智治”理念,堅持標準化、規範化、數字化、便利化方向,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和人才優勢,推動政務公開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作為衡量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核心,破解企業和群眾在全生命週期中關切的政務公開熱點、堵點、難點問題,努力提供高質量政務公開服務。

———堅持數字化轉型。充分利用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政務公開數字化轉型,促進公共數據有序開放,實現數據共享、數字賦能,使政務公開更加權威、高效、精準。

———堅持改革創新。靶向攻堅、精準發力、綜合施策,持續優化政務公開機制、流程、渠道、形式,用制度安排把政務公開貫穿政務運行全過程。

———堅持依法公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制度保障。嚴守法治底線,正確處理信息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的關係,統籌做好數據開放與數據安全。

(三)工作目標。經過5年努力,使我省成為長三角區域政務公開改革引領創新區、全國政務公開重要窗口。主動公開廣度與深度顯著拓展,政策發佈、解讀、回應“三位一體”機制更加順暢。2023年,基本構建起全省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體系。依申請公開工作水平顯著提升,建立完備的依申請公開辦理規範,持續推進依申請公開處理平臺迭代升級,濫用申請權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依申請公開辦理效率顯著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明顯加強,全面摸清政府信息底數,政府信息管理機制更加健全。政務公開平臺健康協調發展,實現互融互通、數據共享。政務公開隊伍素質和業務水平顯著提升,信息公開糾紛發生率和糾錯率穩步下降。

二、主要任務

(一)拓展主動公開深度廣度。

1.提升主動公開質量和實效。

(1)夯實主動公開基礎。分解落實《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內容的公開,不斷優化公開方法、創新公開形式,確保法定主動公開要求全面落實。按照國務院及省政府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不斷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各級行政機關負責)

(2)紮實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公開。2021年,建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公開機制,探索細化目錄編制、意見徵集、目錄確定、動態管理等流程。2022年,實現目錄登記的直接涉及相關群體切身利益或者公眾普遍關注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應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各類線上線下渠道充分聽取公眾意見,依法應當保密或者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會穩定,以及執行上級機關的緊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決定的情形除外。2023年,結合工作實際,全面建立健全符合地方特點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省司法廳牽頭,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3)豐富主動公開載體。建立政府開放日、電視問政等公開機制,充分發揮互動公開優勢。依託大數據治理平臺做好主動公開工作,創新開發一批形式新穎、符合我省特點、企業和群眾便於接受的政務公開載體。通過客戶端、小程序、線下專區等載體向公眾傳遞重點政務信息。指導村(居)委會加強公開方式和渠道創新,細化公開顆粒度,利用公告欄、議事場所及時公開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做好政策宣講、意見徵集等。(各級行政機關負責)

2.強化政策發佈解讀回應工作。

(1)推動政策發佈創新。2021年,打造浙江省“政策雲診所”平臺,以浙江省惠企政策信息平臺為基礎,整合、匯聚全省各類政策文件,定期為企業和個人提供政策“體檢”,一鍵出具“政策問診單”,並提供在線辦理功能,推動政策線上及時兌現。利用現有政務發佈平臺,探索公眾更易獲取信息的公開方式,提高政策到達率。(省經信廳、省大數據局牽頭負責)

(2)提升政策解讀水平。建立完善政策解讀工作機制,明確解讀範圍和內容,持續優化解讀流程,確保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佈。更多運用圖解圖表、視頻音頻、卡通動漫等方式,不斷提高政策解讀質量。政府部門建立政策解讀向下傳遞機制,加強對基層的培訓指導,確保基層工作人員“看得到、會執行、講得好”。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務服務場所等投放政策解讀材料,提高政策知曉率。(各級行政機關負責)

(3)全方位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健全政務輿情回應機制,實現24小時輿情監測、政務輿情風險預判,做好跨部門輿情回應的溝通協調。通過數字化治理平臺,利用大數據分析功能篩選高熱點輿情話題,綜合運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各類政務公開渠道定向主動回應,提高輿情回應精準率及輿情處置有效率。(各級政府辦公〔廳〕、網信辦牽頭負責)

3.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1)優化省市縣鄉四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各基層政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0〕16號)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2022年,結合主動公開目錄(2019年版)與基層全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修訂省市縣鄉四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形成基礎性信息公開加個性化信息公開的基本框架。2023年,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體系及動態調整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辦公室〔廳〕牽頭負責)

(2)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各基層政府按時完成《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和浙政辦發〔2020〕16號文件部署的主要任務。2021年,啟動評選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示範區、示範點,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2023年,制定我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地方標準。(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

(3)匯總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成果。依託現有政務公開平臺,建設我省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成果庫,向各級政務公開主管單位開放端口,實現成果資料的入庫、上傳、共享。(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牽頭負責)

4.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編制發佈。加強對年報工作的指導監督,實現年報格式要素統一、發佈渠道集中,確保年報內容不遺漏、不泛化,內容詳盡、情況全面、數據準確,全面展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效。(各級政府辦公室〔廳〕牽頭負責)

5.推動政務公開長三角一體化。

(1)推進長三角區域政務信息平臺互聯共享。推動建立長三角區域政務公開協作交流機制。助推長三角産權交易共同市場建設,建立統一信息發佈和披露制度,探索水權、排污權、知識産權、用能權、碳排放權等信息公開。助力長三角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通過三省一市政府信用網站公開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嚴重失信行為信息,做好相關信息的修正、維護。(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別牽頭負責)

(2)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與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協同聯動,推進長三角區域跨省異地辦事服務,持續擴展事項範圍,再造辦事流程、打通數據壁壘,提供線上線下一體化的“跨省通辦”服務。做好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進展及成效公開。(省大數據局牽頭負責)

(3)探索諮詢投訴舉報辦理跨區域協同。梳理我省政民互動、諮詢投訴平臺後臺數據,開放相關端口,探索推進長三角區域政民互動數據互聯互通。協同制定跨省異地諮詢投訴工作協調機制,破解異地諮詢投訴過程中各類限制與壁壘,滿足公眾跨省諮詢投訴需求。(省信訪局、省大數據局牽頭負責)

(二)全面規範依申請公開。

1.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2021年,編制完成依申請公開辦理規範指引,進一步明確辦理規則、完善辦理流程,修訂程序處理和實體處理指導文本。建立依申請公開轉主動公開制度,對於依申請公開中可為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及時轉為主動公開,積極引入法律顧問參與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答覆合法性審查等工作。(各級政府辦公室〔廳〕牽頭負責)

2.破解依申請公開重點難點問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聯合會商機制,研究分析典型案例,解決依申請公開信訪化等重點難點問題。2022年,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案例指導手冊,集中展示基本案情、敗訴(勝訴)原因分析、指導意見等信息,為全省行政機關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供實務參考。(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司法廳、省法院負責)

3.優化完善依申請公開處理平臺。建立全省統一依申請公開處理及數據收集平臺,完善平臺基礎功能,保障數據後端銜接更加順暢。2021年,基本建成依申請公開處理平臺2.0版,增設依申請公開答覆書預審與案件預判功能,提供類案推送、重點法條推送、在線諮詢答覆服務。2022年,基本實現流程統一、標準統一、平臺統一,建立數據共享、案件共享、專家共享的模式。協同法院和行政復議機構,2025年底前建成集行政機關辦理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相關數據實時整合一體的數字化平臺。(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司法廳、省大數據局、省法院負責)

(三)強化政府信息管理。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機制。全面摸清政府信息底數,2021年完成2016年以來的政府信息梳理,2023年完成2008年以來的政府信息梳理,2025年完成2005年以來的政府信息梳理,有條件的單位可探索梳理改革開放以來的政府信息。理順政府信息管理機制,嚴格政府信息管理,規範政府信息産生、流轉到保管全流程,到2023年,形成全省政府信息管理規範;到2025年,建成全省互聯、全域共享的政策文件數據庫,形成智慧化政策文件管理模式。(各級政府辦公室〔廳〕、大數據主管部門牽頭負責)

2.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與保密、檔案工作協同。2021年,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與保密工作溝通協作機制,明確具體工作程序。優化政府信息公開與檔案管理工作銜接機制,規範信息移交流程,定期將移交檔案館的信息(可公開部分)列出目錄並對外公佈。(各級政府辦公室〔廳〕牽頭負責)

3.加強政務公開數字化建設。依託“智慧城市”“城市大腦”等數字化治理平臺,整理、分析各類政務數據,及時公開各類工作成果,收集公眾意見反饋和滿意度評價,與政務公開深度融合,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促進社會治理規範化。優化完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功能,實現數據分級分類開放,強化數據更新、提高數據接口利用率。(各級大數據主管部門牽頭負責)

(四)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1.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

(1)打造權威規範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找準定位,聚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不斷提升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發佈的權威性、全面性、便捷性。加強各部門網站與政府門戶網站的數據對接、內容共享、技術融合,統一政府信息資源庫應用,為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創新發展和各部門網站個性化內容建設提供支撐。規範鄉鎮(街道)基層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各級大數據主管部門、政府辦公室〔廳〕牽頭負責)

(2)推進政府門戶網站智慧公開。規範政府門戶網站群智慧檢索、智慧問答功能,實現政府信息“一網可查、一網可答、一網可辦”。加快完成各級政府門戶網站移動端適配改造,提供流暢的“掌上服務”。運用大數據和信息化技術,讓公眾在獲取政府信息、辦理政務服務時“找得到、問得清、辦得成”。(各級大數據主管部門牽頭負責)

2.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

(1)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按照誰開設、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政務新媒體主辦單位責任。進一步理順政務新媒體管理工作機制,摸清現有政務新媒體資源,嚴格新設政務新媒體的備案審查,構建系統聯動的政務新媒體矩陣體系。到2023年,進一步完善政務新媒體信息公開、政民互動、政務服務等功能,實現掌上查詢、辦理、互動。(各級政府辦公室〔廳〕牽頭負責)

(2)保障政務新媒體信息發佈。把政務新媒體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平臺,優化欄目設計,做好重點政務信息推送。2021年,建成全省政務新媒體統一監管平臺,積極運用技術手段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查,及時通報、督促整改突出問題。建立信息發佈溝通機制,規範轉載發佈行為,做好重要信息發佈的協調聯動。強化網絡安全責任,抓好政務新媒體安全防護。(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負責)

3.推進政府公報創新發展。建立完善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報送政府公報制度、聯絡員制度和報送刊登情況通報制度。建設“掌上公報”,第一時間發佈政府電子公報,推進政府公報與政務公開移動端融合。建立完善政府公報數據庫,匯總入庫歷史公報信息,優化政策查詢和分類檢索,通過大數據分析技術向公眾提供精準導航和下載服務。到2023年,縣級政府探索創辦本級政府公報電子版。(縣級以上政府辦公室〔廳〕牽頭負責)

4.加強各類平臺融合發展。

(1)推進辦事服務全過程精準公開。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推廣“一件事”“網購式”公開辦事模式,通過“浙裏辦”等政務服務平臺定向精準推送辦事服務和辦件進度、證照到期提醒等信息。深入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進一步規範“12345”熱線受理、轉辦、督辦、反饋、評價流程,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各級行政機關、信訪部門負責)

(2)推動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動建設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制定平臺管理維護機制和公眾意見反饋互動機制,研究制定跨部門綜合執法事項指導目錄,推動執法部門做好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標準、執法程序、監督途徑等基本信息和執法結果信息公開。(省司法廳牽頭負責)

(3)集中展示政務信息。打通各類政務信息載體平臺與政府門戶網站數據後臺,實現全平臺政務信息數據同源、融合共享。到2023年,匯總省內各類政務信息載體平臺,按照業務類別,集中在政府網站展示。到2025年,強化政務信息載體平臺功能,創新“政務公開+業務”模式,探索將政務公開與衣食住行、就業、衛生、教育、公共監管等重點領域智慧化業務平臺融合,進一步提升業務系統的公開實效。(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牽頭負責)

三、強化監督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政務公開工作,各級政府辦公室(廳)具體承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務公開工作。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聽取1次政務公開工作彙報,研究推動相關工作。健全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與宣傳、網信、大數據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提供必要經費保障,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各項舉措落地落實。各有關部門要發揮政務公開主體作用,明確牽頭和配合工作職責,共同推動本行動計劃實施。

(二)加強考核監督。各級政府要切實將政務公開工作按照不低於4%的比重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省政府辦公廳建立完善政務公開指數評價體系,自2021年起,每年至少開展1次政務公開指數評價工作。對政務公開工作成效好的單位或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褒揚激勵;對政務公開工作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加強隊伍建設。組織開發政務公開系列課程,將政務公開納入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培訓內容。各級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業務培訓和交流,切實增強行政機關依法依規公開的意識和能力。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政務公開宣傳活動。組織編制、推送政務公開宣傳材料,幫助公眾全面、深入掌握政務公開知識,引導正確、有效行使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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