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農業部制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處置技術規範》日前正式出臺並下發各地。
該技術規範對“早、快、嚴”疫情處置原則進行了詳細闡述。“早”,是指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監測要立足於早,確保禽流感疫情的早期預警預報。其技術規範包括“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確認”。“快”,是指健全應急反應機制,快速行動、及時處理,確保突發疫情處置的應急管理。其技術規範包括疑似疫情的應急處置、確診疫情的應急處置、實行聯防聯控。“嚴”,是指規範疫情處置,做到堅決果斷,全面徹底,嚴格處置,確保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將損失減到最小。其技術規範包括樣品採集、保存及運輸,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處理。(記者 張毅)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處置技術規範
為進一步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規範疫情處置措施,根據我國有關規定,按照“早、快、嚴”原則,特製定本規範。
一、“早、快、嚴”的定義
“早”,是指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監測,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確認”,確保禽流感疫情的早期預警預報。
“快”,是指健全應急反應機制,快速行動、及時處理,確保突發疫情處置的應急管理。
“嚴”,是指規範疫情處置,做到堅決果斷,全面徹底,嚴格處置,確保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確保疫情損失減到最小。
二、“早”的技術規範
(一)早發現
國家動物疫情測報中心、各省級疫情測報中心、各動物疫情測報站和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進行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作出疫情預測預報,及時發現突發疫情及隱患。重點地區的監測包括邊境地區、發生過疫情的地區、養殖密集區、候鳥活動密集區等。每次組織監測結束,14天內提出匯總、分析和評估動物疫情報告,預測疫情流行態勢,並根據疫情分析結果,完善相應防控對策和措施。同時,及時向社會發佈禽流感疫情預警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禽類發病急、傳播迅速、死亡率高等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及其隱患,應當24小時內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
(二)早診斷
各有關實驗室要熟練掌握疫情監測和診斷技術,規範程序,切實提高快速診斷能力,確保及時、準確和規範。
1、試驗方法
①血凝抑制試驗(HI)
②瓊脂凝膠免疫擴散試驗(AGID)
③反轉錄聚合酶鏈式反應(RT-PCR)
④病毒分離與鑒定
2、診斷指標
(1)臨床診斷指標
①急性發病死亡
②腳鱗出血
③雞冠出血或發紺、頭部水腫
④肌肉和其他組織器官廣泛性嚴重出血
⑤明顯的神經症狀(適於水禽)
(2)血清學診斷指標(非免疫禽)
(H5或H7亞型的血凝抑制(HI)效價大於4lg2以上
(瓊脂凝膠免疫擴散試驗(AGID)陽性(本法不適於水禽)
(3)病原學診斷指標
①H5或H7亞型病毒分離陽性
②H5或H7亞型特異性分子生物學診斷陽性
③任何亞型病毒靜脈內接種致病指數(IVPI)大於1.2
3、結果判定
(1)臨床懷疑為高致病性禽流感 符合臨床診斷指標①,且有臨床診斷指標②、③、④、⑤之一的。
(2)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符合臨床懷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指標,且非免疫禽檢測結果符合血清學診斷指標①或②,或符合病原學診斷指標①的。
(3)確診高致病性禽流感 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指標,且至少符合病原學診斷指標之一的。
(三) 早報告
各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在接到疫情報告或了解可疑疫情情況後,應立即派員到現場進行初步調查核實的同時,向當地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懷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逐級報到省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經確認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後,應立即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疫情確認後,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向國務院報告。
對各地群眾舉報和各種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48小時內必須進行核查,確保不漏掉任何可疑情況。
(四)早確認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以下時限和程序認定:
1、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接到可疑疫情報告後,應當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備獸醫相關資格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臨床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派人協助診斷,提出初步診斷意見。
2、對懷疑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應當及時採集病料送省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實驗室檢測,對未免疫禽群應用AGID和HI進行血清學檢測(AGID不適於水禽),對免疫禽群應用RT-PCR進行病原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可確認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以及省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不能確診的,在採取嚴格隔離封鎖措施的同時,按規定將病料樣立即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或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指定實驗室病原學檢測,進行最終確診。
4、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或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指定實驗室的確診結果,要在2小時內報告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並抄送省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
5、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最終確診結果,確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並及時予以公佈。
三、“快”的技術規範
(一)疑似疫情的應急處置
1、樣品的採集、保存及運輸
按照國家規定時限、程序和內容,採集、保存和運輸樣品,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或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指定實驗室檢測診斷。
2、疑似疫情處置的生物安全措施
對判定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按規定及時上報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同時,對疑似疫情疫點立即採取嚴格的隔離封鎖、撲殺和消毒措施;嚴禁疑似疫情疫點內其他動物及其産品的移動;嚴格限制有關人員,以及車輛、飼料、禽蛋托盤、飲水與喂料器皿、排泄物等一切可能污染物品的流動;對疑似疫情疫點進行全面徹底消毒;對當地活禽及其産品交易市場加強監管,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立即組織對當地家禽和豬場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儘快確診疫情,及時分析疫源和可能擴散、流行的情況。對仍可能存在的傳染源,以及在最長疫情潛伏期21天和發病期間售出的禽類及其産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糞便、墊料、飼料)等進行追蹤調查。
(二)確診疫情的應急處置
1、疫情確診後,立即按國家應急預案進行緊急處置,所在地縣級以上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在2小時內,劃定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對疫區實行封鎖,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做出決定。對決定實行封鎖的,發佈封鎖令,內容包括封鎖的起始時間、封鎖範圍和對疫區管理等,並要求各項封鎖措施在12小時實施到位。
2、疫區內所有禽類及其産品按規定處理後,經過21天以上,未發現新的病例,經省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及時對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組織驗收合格後,由當地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向原發佈封鎖令的人民政府申請解除封鎖。
3、疫區封鎖解除時,省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報告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疫區封鎖解除的報告後,應及時向社會發佈疫區封鎖解除消息。
(三)實行聯防聯控
農業應與衛生、質檢、工商、林業、科技、財政等部門之間密切協調,建立和完善長效防控合作機制,聯防聯控。流通環節要嚴厲查處逃避檢疫,以及運輸、加工、販賣病死禽只及其産品的違法行為。嚴禁捕捉野鳥,減少野生候鳥與家禽和人的接觸,降低禽流感病毒向人傳播的風險。加強禽流感防控科技投入,聯合開展科技攻關。繼續完善合作機制,交流動物疫情信息和監測結論等技術資料、數據,資源共享,提高突發疫情應對能力。
四、“嚴”的技術規範
“嚴”,是指規範疫情處置,做到堅決果斷,全面徹底,措施嚴格,確保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確保疫情損失減到最小。
(一)樣品採集、保存及運輸
1、樣品採集要求
(1)病料樣品 至少從5隻病禽和病死禽中採集病料樣品(發病群不足5隻則全部採樣)。樣品應包括:泄殖腔(新鮮糞尿樣)棉拭子和氣管棉拭子(置於緩衝液中);氣管和肺的混樣;腸管及內容物的混樣;肝、脾、腎和腦等其它組織樣品(不能混樣)。
組織樣品、氣管棉拭子單獨放入容器,容器中盛放含有抗生素的pH值為7.0-7.4的 PBS液。抗生素的選擇應視當地情況而定,組織和氣管拭子懸液中加入青黴素(2000IU/mL)和鏈黴素(2mg/mL),或慶大黴素(50μg/mL)。腸管及內容物、糞便樣品和泄殖腔棉拭子所用的抗生素濃度應提高5倍(加入抗生素後PBS液的pH值應調至7.0-7.4)。
(2)血樣 分別採集至少10個病禽的(急性發病期血清,如發病群不足10隻則全部採樣),並要求單獨存放,不能混合。
(3)採集樣品時,應採集雙份作備份。
2、樣品保存要求
樣品應密封于防滲漏的容器中保存,如塑料袋或瓶。樣品若能在24小時內送到實驗室,可冷藏運輸;否則,應冷凍後運輸。暫時不用或備份樣品應冷凍(最好-70℃或以下)保存。
3、樣品運輸要求
(1)內包裝要求:不(滲)透水的主容器;不(滲)透水的輔助包裝;必須在主容器和輔助包裝之間填充吸附材料。吸附材料必須充足,能夠吸收主容器內所有的液體。多個主容器裝入一個輔助包裝時,必須將它們分別包裹。
(2)外包裝要求:強度應充分滿足對於其容器、重量及預期使用方式的要求。
(3)禽流感病料包裝要求:凍幹物資主容器必須是火焰封口的玻璃安瓿或是用金屬封口的膠塞玻璃瓶;液體或固體物質,如在環境溫度或較高溫度下運輸,只可用玻璃、金屬或塑料容器作為主容器。必須採用可靠的防漏封口,如熱封、帶緣的塞子或金屬卷邊封口。如果使用旋蓋,必須用膠帶加固;如在製冷或冷凍條件下運輸,冰、乾冰或其他冷凍劑必須放在輔助包裝周圍,按規定放在由一個或多個完整包裝件組成的合成包裝中。內部要有支撐物,當冰或乾冰消耗後,仍可把輔助包裝固定在原位置上。如果使用冰,包裝必須不(滲)透水。如果使用乾冰,外包裝必須能保持良好的性能;在冷凍劑消耗後,應仍能承受航空運輸中的溫度和壓力。
用於禽流感病料的主容器或輔助包裝,在-40℃至+55℃的溫度範圍內必須承受不低於95Kpa的內部壓差而無滲漏。
(二) 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處理
1、封鎖令的發佈
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對疫區實行封鎖,人民政府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做出決定。決定實行封鎖的,發佈封鎖令。
2、封鎖的實施
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疫區實施封鎖,對受威脅區採取相應措施。
(1)疫點,撲殺疫點內所有禽類,並按國家規定對病死禽、被撲殺禽及禽類産品作無害化處理;對禽類排泄物、被污染的飼料、墊料、污水等進行了無害化處理;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場地等進行了嚴格清洗消毒;在疫點出入口設立消毒哨卡,24小時值班,禁止人、畜禽、車輛進出和禽類産品及其它可能污染物品移出。在特殊情況下需要進出時,須經當地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並經過嚴格消毒後進出。
(2)疫區,撲殺疫區內所有禽類;在疫區周圍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在出入疫區的交通路口設置臨時動物檢疫消毒站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其中至少1名動物防疫技術人員),對出入的人員、車輛和有關物品進行消毒。必要時,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設立臨時監督檢查站,執行對禽類的監督檢查任務;關閉禽類及其産品交易市場,禁止易感活禽類進出和易感染禽類産品和其他可疑污染物運出;家畜全部圈養。
(3)受威脅區:對受威脅區內所有易感家禽採用國家批准使用的疫苗進行緊急強制免疫,並進行免疫效果監測;對禽類實行疫情監測,掌握疫情動態。
關閉疫點周圍13公里範圍的所有禽類及其産品交易市場。
3、解除封鎖的審查要求
(1)總體要求:疫情發生後,按要求劃分了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並按規定進行嚴格的處理後,經過21天以上監測未發現新的傳染源,且關閉疫點周圍13公里範圍內禽類及其産品交易市場,且記錄完整、規範,檔案齊全。解除封鎖前,省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對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組織的檢查評估合格。
(2)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的要求
疫點,全部禽類按要求及時予以撲殺;病死禽、被撲殺禽及禽類産品,以及禽類排泄物、被污染的飼料、墊料、污水等進行了無害化處理;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場地等進行了嚴格清洗消毒;對潛伏期和發病期間售出、流出疫區的禽類及其産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糞便、墊料、飼料)等進行了追蹤調查並進行了無害化處理,確保這些物品沒有引起疫情擴散。
疫區,設置了警示標誌、動物檢疫消毒站或臨時監督檢查站,消毒措施符合要求;對疫區內所有禽類及其産品按規定處理後,經過21天以上,未發現新的病例。同時按要求實施了封鎖措施,未發現易感禽及其産品進出;禽類排泄物、被污染的飼料、墊料、污水等進行了無害化處理;被污染的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場地等場所和物品進行了徹底的清洗消毒。
受威脅區,所有易感禽類採用國家批准使用的疫苗進行緊急免疫;緊急免疫14天后,隨機採集血清樣品抽檢,應用HI試驗進行抗體水平監測,每批禽群或每棟(舍)30份樣,抗體效價大於4lg2為合格;經免疫效果監測不合格的,必須加強免疫1次。經監測,未發現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源。
(3)驗收程序:每位驗收人員必須按照由外圍到疫點順序組織驗收,並做好自身防護。同時,要求解除疫區封鎖後,當地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繼續加強疫情監測;開放疫點周圍13公里範圍內的活禽市場;疫區在解除封鎖後,該區域養禽場必須空舍6個月以上,並經檢測合格的,方可重新飼養禽類。
4、撲殺
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發生後,疫區內所有家禽必須全部撲殺,並作無害化處理。在充分考慮動物福利的前提下,採取以下方法進行撲殺。
(1)窒息 先將待撲殺禽只裝入袋中,置入密封車或其它密封容器,通入二氧化碳窒息致死;或將禽裝入密封袋中,通入二氧化碳窒息致死。
(2)扭頸 一隻手握住頭部,另一隻手握住體部,朝相反方向扭轉拉伸。
(3)其他 可根據本地情況,採用其它能避免病原擴散的致死方法。
5、無害化處理
無害化處理可以選擇深埋、焚化、焚燒等方法,飼料、糞便也可以發酵處理。在處理過程中,應防止病原擴散,涉及運輸、裝卸等環節要避免灑漏,對運輸裝卸工具要徹底消毒。
(1)深埋 深埋點應遠離居民區、水源和交通要道,避開公眾視野,清楚標示;坑的覆蓋土層厚度應大於1.5米,坑底鋪墊生石灰,覆蓋土以前再撒一層生石灰。坑的位置和類型應有利於防洪。禽鳥屍體置於坑中後,澆油焚燒,然後用土覆蓋,與周圍持平。填土不要太實,以免屍腐産氣造成氣泡冒出和液體滲漏。飼料、污染物以及禽蛋等置於坑中,噴灑消毒劑後掩埋。
(2)焚燒焚化 根據疫情所在地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到環境保護原則下,採用澆油焚燒或焚屍爐焚化等焚燒方法進行。
(3)發酵 飼料、糞便、墊料等可在指定地點堆積,20℃以上環境條件下密封發酵至少42天。
6、消毒
(1)消毒次數 疫區封鎖期間,發生疫情養禽場疫情處置後,第一週每天消毒一次,以後每週消毒一次;解除封鎖前必須對疫點和其他重點場所進行一次終末消毒。
(2)養禽場清洗和消毒 首先清理污物、糞便、飼料、墊料等;對地面和各種用具等徹底沖洗,並用水洗刷禽舍等,對所産生的污水進行無害化處理;養禽場的金屬設施設備的消毒,可採取火焰、薰蒸等方式消毒;蛋品及飼料(庫存)熏蒸消毒;養禽場圈舍、場地等,可採用消毒液噴灑的方式消毒;養禽場的飼料、墊料等作深埋、發酵或焚燒處理;糞便等污物作深埋、堆積密封發酵或焚燒處理;疫點內辦公區、飼養人員的宿舍、公共食堂、道路等場所,要噴灑消毒;污水溝可投放生石灰或漂白粉。
(3)交通工具清洗消毒 對出入疫點、疫區的交通要道設立臨時性消毒點,對出入人員、運輸工具及有關物品進行消毒;對疫區內所有可能被污染的運載工具應嚴格消毒,車輛的外面、內部及所有角落和縫隙都要用清水沖洗,再用消毒劑消毒,不留死角。同時,車輛上的物品也要做好消毒,從車輛上清理下來的垃圾、糞便及污水污物必須作無害化處理。
(4)家禽市場和籠具清洗消毒 用消毒劑噴灑家禽市場和籠具;飼料和糞便等要深埋、發酵或焚燒;刮擦和清洗籠具等所有物品,並徹底消毒,産生的污水作無害化處理。
(5)屠宰加工、貯藏等場所清洗消毒 發生疫情屠宰場(廠)以及檢出染疫禽類産品屠宰加工、貯藏等場所應按要求進行消毒。對待宰禽舍、籠具、過道和舍外區域要清洗,並用消毒劑噴灑;所有設備、桌子、冰箱、地板、墻壁等要沖洗乾淨,用消毒劑噴灑消毒;所用衣物用消毒劑浸泡後清洗乾淨,其他物品都要用適當方式消毒,産生的污水作無害化處理。
(6)與病禽直接接觸人員所用物品的消毒 疫情發生期間,養禽場(戶)飼養人員以及其它與病禽直接接觸人員所用衣物等物品,用有效消毒劑浸泡15分鐘,或開水煮沸5分鐘以上。
7、人員防護
(1)適當防護措施 在疫情處置時,直接接觸禽鳥的處理人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必須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包括穿戴或佩戴防護服、橡膠手套、醫用防護口罩、醫用護目鏡和可消毒的膠靴等。赴疫點調查採訪人員的防護參照執行。
(2)洗手和消毒 每次操作完畢後,用消毒液洗手。廢棄物要裝入塑料袋內,置於指定地點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3)健康監測 所有暴露于感染禽鳥和可疑禽場的人員均屬高危人群,應接受當地衛生部門監測和醫學觀察;出現呼吸道感染症狀的撲殺人員和禽場工人應儘快接受衛生部門檢查,上述人員的密切接觸者也應接受醫學觀察;免疫功能低下、兒童、老年人和有慢性心臟和肺臟疾病的人員要避免與禽類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