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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制定專項政策 明確提出東北引資5項內容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05日   來源:新華網

  為了鼓勵外商參與到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中來,國務院振興東北辦最近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了東北引資的5項具體內容。這是記者從日前召開的首屆中國吉林·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這5項內容包括國企並購、産業升級、領域開放、稅收政策和投資便利等。中國政府希望通過優惠政策來吸引更多的外商到東北投資,以進一步擴大東北的開放程度。

  《意見》提出,外資並購國企項目,凡外資比例達到或超過25%的,可按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享受政策;允許外商投資基金按國際通行規則收購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國有商業銀行不良債權、股權;外資並購國企後,在經濟性裁員、社會保障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業相同的政策。

  在産業化升級方面,《意見》將指導放寬重大項目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外商投資于已批准的國債重點項目,原批准項目貸款貼息、補助和資本金補助數額不變;在東北地區設立的外資高新技術企業,與在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內設立的同類企業享受相同的政策。

  《意見》説,外商投資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項目,允許外方控股並享受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政策;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鐵路、公路、航空運輸及國際海上運輸和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業務;外商投資醫療機構可獨資經營。

  《意見》鼓勵跨國公司獨資或合資設立研究開發中心,所進設備、儀器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外商投資于東北地區資源枯竭型城市,一律享受沿海經濟特區稅收優惠政策。

  《意見》在投資便利化方面指出,國家級開發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增加用地規模,投資項目用地不受限制;生産型外商投資企業,在建設期內允許其從外國母公司進口與所投資企業生産産品相同或相似的非進口配額管理産品在國內試銷.(記者李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