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專題專欄>> 經濟建設
 
 
發展改革委:05年以來經濟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12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務院把今年確定為改革攻堅年,併發布了《關於200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各地區、各部門把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以改革為動力推動各項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改革,並陸續以政府或部門文件的形式出臺改革實施意見,落實改革責任制。按照國務院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強了對改革的跟蹤、督促檢查和協調。今年以來,改革在各領域有序展開,取得重要進展,特別是一些多年醞釀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有所突破,有力地促進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與社會和諧進步。

  一、農村改革繼續向深層推進

  一是農村稅費改革進入新階段。全國免徵農業稅的省份從去年的8個擴大到28個,其他3個省份將農業稅稅率降至不超過2%,原定5年取消農業稅的目標預計可提前兩年實現。在農村稅費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國務院適時召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部署了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改革試點,試點工作穩步推開。

  二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步向深入。完善糧食市場準入制度,支持多種所有制糧食購銷企業發展;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重組、改造和改制步伐加快;糧食直補資金從去年的116億元增加到132億元,至8月12日已兌付81.6%;逐步充實糧食儲備,調整佈局和品種結構,加強和改善糧食宏觀調控。

  三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繼續推進。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工作,加快確權發證進度;新批河北等5省選擇部分市縣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初步構建了鄉村調解、縣市仲裁的糾紛調處機制;實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範土地流轉行為;通過擴大土地登記證覆蓋面,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此外,經營性用地全面推行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積極探索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市場進一步規範。

  四是農墾系統體制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17個整體轉制為企業集團的墾區加快了結構調整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農業經營單位中家庭農場和職工承包所佔比例已近90%,成為國有農場生産經營的主要形式;36個墾區中7個墾區承擔的辦社會職能已全部移交出去;經過5年多的調整,絕大部分國有場辦企業已實現改制、出售、轉讓、關閉、破産,國有資産進一步向龍頭企業集中。

  五是統一城鄉勞動力市場的步伐加快。繼河北、遼寧、江蘇、福建、山東、湖北、湖南、重慶、四川等省市之後,陜西、廣西先後出臺了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措施,戶籍制度改革總體進展順利;有關部門發佈《關於廢止<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配套文件的通知》,各地進一步清理取消專門針對進城就業農民的限制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

  六是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啟動。國務院發佈《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以建立健全獸醫管理工作機構為突破口,重點抓好獸醫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技術支持三類工作機構建立;各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積極制定改革方案。

  七是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穩步推進。成立了“上海安信”等三家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在新疆、江蘇等地推進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試點。

  二、所有制結構調整繼續進行

  一是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步伐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總體思路基本形成;初步提出石油石化、冶金等21個行業中央企業的資源整合和企業重組的基本思路;目前已對9對18家中央企業進行了重組,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已減少至169家;鞍鋼、本鋼實施聯合。

  二是國有大型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積極推進。神華集團、遠洋運輸集團等大型企業實現主營業務整體在香港上市;寶鋼集團實現整體上市;選擇36戶中央企業分批進行國有獨資公司建立董事會試點;組織開展了24家中央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試點工作;首次選擇了2家中央企業的正職職位進行公開招聘;推進第二批74家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批准60多家中央企業主輔分離方案。

  三是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進一步健全。出臺了《企業國有産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完成了2004年度中央企業業績考核工作;推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63%的中央企業設立了法律事務機構,其中32家實行了總法律顧問制度;超過半數以上的市(地)組建了國有資産監管機構。

  四是壟斷行業和市政公用事業改革邁出新步伐。在電力體制改革方面:區域電力市場試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大用戶直接購電試點開始推進;《電力監管條例》頒布實施。在電信體制改革方面:四大電信運營商已全部完成改制上市工作,電信競爭格局進一步形成。在鐵路體制改革方面:撤銷41個鐵路分局和2個鐵路公司,新成立太原、西安、武漢鐵路局,至此,全國鐵路共設立18個鐵路局(公司),全部實行鐵路局(公司)直接管理站段體制;引入地方政府資金、社會資金投資鐵路,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在民航體制改革方面:實現了政企分開和機場屬地化管理;出臺了國內資金和外資投資民航業規定。在煙草體制改革方面:繼續取消縣級公司的企業法人資格;對打葉復烤企業進行公司制改造;分流安置煙葉生産經營富餘人員。在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推進國家水權制度建設;完善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繼續推行區域涉水事務統一管理;完善取水許可制度;擴大水資源費徵收範圍。在郵政體制改革方面:改革方案已獲國務院批准,改革工作開始啟動。在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方面:城市供水、供氣、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等行業推行特許經營制度;逐步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經營作業社會化的競爭格局。

  五是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和政策環境進一步改善。國務院發佈《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積極評價;有關部門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56個相關部門和單位;至8月上旬,已有9個部門相繼下發了配套文件和具體措施,上海、天津、河北、青海及大連、南京等省市出臺了實施意見。國務院發佈《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産業的若干決定》,進一步推進文化領域引進非公有資本。政府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監管和服務進一步改善,上半年,取消涉及非公有制企業的不合理收費2385項,查處“三亂”案件1885件。

  三、金融體制改革力度加大

  一是金融企業改革加快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已分別引入各自的戰略投資者,中國工商銀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啟動;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革積極推進,交通銀行于6月23日在香港上市,成為我國首家在境外公開上市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産權制度和管理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至6月底,全國已有17家省級聯社掛牌成立,43家銀行類機構掛牌營業,172家聯社完成了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的組建工作;國有保險公司集團化、多元化發展框架初步形成。

  二是股權分置改革試點邁出重要步伐。按照“試點先行、協調推進、妥善解決”的步驟和“統一組織、分散決策”的思路,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逐步展開,已推出2批46家上市公司進行試點;國務院五部委發佈《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並規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

  三是金融市場制度創新加快進行。國務院批復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加大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力度;積極推動金融産品和衍生産品開發,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批准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券,推動資産證券化業務試點,推動國際開發機構境內人民幣債券和金融機構一般金融債券的發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遠期交易;培育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啟動商業銀行設立銀行類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允許境外投資者亞洲債券基金二期(ABF2)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批准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12家。

  四是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邁出重大步伐,金融調控體系進一步健全。在充分準備、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按照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的原則,7月21日起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在國內外引起積極反應;配合國家産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政策,通過優化信貸結構促進經濟結構調整;調整了超額準備金利率和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五是金融監管體制繼續完善。加強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監管,按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組織了對農業銀行的試評價,並部署了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的自我評價工作;加強資本充足率監管,6月末,資本充足率達標銀行的資産佔商業銀行總資産的71.4%,比年初提高23.8個百分點;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推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制度,落實貸款損失準備金撥備制度;成立23個部門參加的反洗錢部際聯席會議,建立反洗錢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

  四、財稅投資價格改革穩步進行

  一是稅制改革穩步推進。調整出口環節稅收政策,加強對出口貿易的調控;調整房地産稅收政策,加大對房地産市場投機炒作的調控力度;調整資源稅和資本市場稅收政策,促進資源節約和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完善振興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有關稅收政策,繼續推進東北地區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起草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二是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繼續深化。選擇6個中央部門及5個地區進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模擬試點,組織中央部門推進財政資金績效考評試點;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已基本覆蓋全部中央部門單位,新增20多個中央部門實施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以軟體行業為突破口,探索政府採購支持國內産業發展的有效方式。此外,加大對縣鄉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研究制定了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措施辦法,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建立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激勵約束機制。

  三是投資體制改革積極推進。繼續完善企業投資管理制度,發佈了《關於改進和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程序有關規定的通知》;積極研究制定關於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的配套文件,發佈了《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啟動了中央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試點工作,各地積極開展政府投資“代建制”試點;三分之二的省級政府陸續出臺了涉及核準制、備案制、政府投資管理等多個方面的改革配套文件;在諮詢評估領域引入了競爭機制。

  四是價格改革有序展開。推進水價改革:進一步明確推進水價改革的目標和任務,15個省(區、市)出臺了調整水價的措施,有的進行了階梯式水價試點。深化煤電價格改革:實施煤電價格聯動,各地煤電聯動方案相繼出臺,促進了電煤價格逐步放開;在東北區域電力市場開展兩部制上網電價改革試點;完善峰谷電價制度。

  五、流通體制和對外開放體制改革繼續深化

  在流通體制改革方面:國務院發佈《關於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選擇部分省市進行流通體制改革試點,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和貿工農一體化。在外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外貿行政審批,全面取消了工業品配額管理,實現工業品出口配額招標商品全部公開招標。在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方面: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監管辦法,制定並實施規範化、標準化的審批制度,建立外商投資審批責任追究制和行政公示制;頒布實施《關於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實施意見》和《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進一步提高發展水平的若干意見》。在對外經濟合作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完善境外投資跨國並購前期報告制度,協調境外投資行為;加強境外投資績效評價和聯合年檢,建立由多部門組成的綜合協同監管體系;將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在建立加入WTO後過渡期的應對機制方面:認真開展WTO新一輪談判工作,為我國産業發展贏得更大空間;健全符合WTO規則的産業救濟和産業保障體系。

  六、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制改革有序展開

  一是科技體制改革成效明顯。轉制科研院所制度建設深入展開,相關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部屬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完成總體改革部署,6個部門通過階段性改革驗收;開發類科研機構轉企改制基本完成。

  二是教育體制改革繼續推進。繼續貫徹《國務院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基本建立,以政府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機制逐漸形成;民辦教育規模明顯擴大,成為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深入,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展開,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取得進一步成效。

  三是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取得新進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三項制度改革與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取得積極成效;進一步調整佈局結構,優化文化資源配置;文化市場執法體制改革積極推進,北京、上海等九個試點地區綜合執法隊伍的統一組建工作進展順利;廣播影視事業改革勢頭良好;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招投標試點繼續推進。

  四是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範圍擴大到620個縣,覆蓋人口2.26億,共有1.56億農民參加了合作醫療;城市醫療服務體制改革試點著手進行。

  七、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取得新進展

  吉林、黑龍江兩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進展順利;城鎮社會保險覆蓋面繼續擴大;全國已有14個省份基本完成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並軌,在中心的下崗職工已由最高年份的近700萬人下降到6月底的65萬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繼續提高,保障範圍進一步規範;至6月底,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省份已由去年底的8個增加到11個。

  八、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增強

  一是政府機構改革繼續推進。調整安全生産監管體制,設立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成立了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以農村稅費改革為契機,加快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力度,進一步精簡機構和減少財政供養人員;河北、吉林等地開展“擴權強縣”改革,將市(地)對縣(市)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原則上都下放給縣(市)。

  二是依法行政全面推進。繼續貫徹《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清理、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完善核準、備案制度;頒布《公務員法》,完善了公務員新陳代謝機制、競爭擇優機制、激勵保障機制及監督制約機制;積極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綱要》,鐵道部、信息産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以及湖南、海南、青島等地出臺了“綱要”實施意見或規劃。

  三是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黨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各地區、各部門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更好地為基層、企業和社會公眾服務;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明顯增強;國務院批准上海浦東新區進行以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為重點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加快建設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幹部實績考核評價體系,有關部門著手開展綠色GDP核算指標體系試點,北京市出臺新的幹部考核制度體系,福建省積極探索建立政府績效評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