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評論員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完善體制機制。要求我們必須以更大決心加快推進改革,使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體制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敢於攻堅、銳意進取,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加大改革力度,著重推進體制創新,爭取在一些關鍵領域和重要環節取得突破,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動力和體制保證。
改革是解放和發展生産力的必由之路。經過20多年的改革,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生産力發展、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十五”時期,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進一步推進各項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特別是近年來,一些醞釀多年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有所突破。農村稅費改革進入新階段,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和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和政策環境進一步改善,金融體制改革力度加大,財稅、投資、流通、對外開放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科技、教育、文化和衛生體制改革有了新進展,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深入。改革的推進對於保持經濟社會發展的好形勢,發揮了重要作用。這為“十一五”時期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也為進一步推進體制改革提供了有利條件。實踐證明,改革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沒有改革,就沒有今天發展的大好局面。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是一個艱巨複雜的系統工程,一些阻礙生産力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還沒有從根本上消除,需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的問題奮力攻關。“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關鍵時期。我們要抓住當前促進改革發展的有利時機,按照完善體制機制的要求,突出重點,以更大決心加快改革步伐。
完善體制機制,首先必須完善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保障。科學發展觀是指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我們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堅持的重要指導思想。“十一五”時期我們要全面把握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目標要求,建立健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制度、體制和機制,切實把科學發展觀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要以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企業、財稅、金融等改革為重點,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形成有利於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機制。
完善體制機制,要大力推進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仲介組織分開,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要按照建設現代政府的要求,履行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實現政府管理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完善體制機制,要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為了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發揮主導作用,必須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加快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完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實現國有資産在流動中增值,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把中央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切實改善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法制環境、社會環境和輿論環境。
完善體制機制,要清除市場配置資源的各種障礙,促進生産要素有序流動。必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實行有利於促進增長方式轉變、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節約的財稅制度,進一步理順分配關係,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促進社會和諧。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提高金融業的核心競爭力,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確保金融安全。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秩序,大力構建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的經濟運行法規體系和體制環境,繼續推進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健全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完善體制機制,加快改革步伐,還必須著眼於以人為本,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重大改革措施出臺要充分考慮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承受能力。就業制度、收入分配製度、社會保障制度、醫療衛生和教育制度等重點領域改革必須堅持先試點後推廣,改革方案要盡可能考慮週全,各項措施要協調配套,讓改革惠及全體人民。同時,還要積極引導群眾正確認識改革發展中利益關係和格局的變化,把競爭壓力轉化為奮發有為的動力,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