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張曉松、劉錚)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指出,當前我國資源價格不能準確反映資源開發與利用所帶來的環境成本,這已成為資源浪費和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王玉慶28日在北京召開的資源價格改革研討會上説,企業生産産品的價格不僅應包括生産中各種直接間接的費用、必要的利潤,還應包括破壞污染環境所形成的環境成本。但是,目前我國即使是污染治理比較好的企業,其産品價格也只包括了實際治理成本,而沒有包括環境退化成本。
據王玉慶介紹,目前我國城市供水價格是由政府制定的,大部分開徵了污水治理費,但相當部分城市收取的污水治理費還沒有達到實際成本;煤炭是資源稅徵收對象,但費用很有限,遠沒有達到應有的邊際成本;儘管電力體制改革後,競價上網正在按計劃實施,但電力終端使用價格仍由國家控制,難以反映環境成本;土地價格的形成雖然逐漸由市場決定,但市場定價也沒有考慮土地的環境成本。
針對上述問題,王玉慶提出,應加快建立反映環境成本的資源價格體系。利用稅收或收費等經濟杠桿,調節資源價格,收迴環境成本。例如,大幅度提高耕地佔用稅,將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調整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垃圾處理收費、排污收費政策和標準,使其準確反映環境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