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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31日   來源:光明日報

    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把和諧社會建設納入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之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根據國際國內新的發展形勢提出的重大戰略舉措,它適應了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過程中,我們要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積極消除一些不和諧因素,使各個階層處於協調的狀態,從而使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和諧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我國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變化,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係和分配方式日趨多樣化。社會成員不僅出現多層次分化,價值取向多樣,文化觀念碰撞,而且各階層間出現了利益差異,因而一些社會矛盾不斷顯現,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我們要注意解決如下一些問題:一是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東部地區發展較快,中部和西部地區發展較慢,尤其是廣大西部地區發展緩慢。而地區間發展差距過大,將會引發各種社會問題。二是一些地方在企業深化改革中下崗職工較多,部分群眾生活困難尚未得到很好解決。而如何妥善解決好扶貧濟困、社會保障、擴大就業等基本民生問題,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三是城鄉差距擴大。雖然各地在解決"三農"問題上不斷推出新舉措,但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長比較緩慢。四是由於分配製度、稅收制度及地域差別等原因,貧富分化加大,人們的心理問題增多。五是有的地方官僚主義嚴重,黨群幹群關繫緊張。這些不和諧因素影響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應當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 

    消除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的不和諧因素,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我們要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推進經濟、政治、文化建設,統籌城鄉、區域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實現經濟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目前,我們應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把經濟發展放在首位,這是消除不和諧因素的支撐點。只有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産力,增加物質財富,增強綜合國力,才能為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提供物質基礎,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一系列矛盾和問題。 

    二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分配製度改革,構建效率與公平相協調的社會分配機制。要處理好各階層間的利益關係和利益矛盾,既使資源在市場調節作用下實現優化配置,又兼顧社會公平,使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效率優先是鼓勵一部分人先富,兼顧公平是促進共同富裕,二者要同時並舉,不可顧此失彼。要加強國家對分配機制的宏觀調控,逐步理順收入分配關係。 

    三要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黨的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自身建設,為官要清廉,辦事要公道,要密切聯絡群眾,關心群眾利益。 

    四要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問題。要採取積極疏導、説服教育、合理安排、統籌兼顧的方法,協調和改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和人的主觀能動性。這樣,才能調整好各階層各方面的利益關係,使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共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