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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及其實現途徑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2日   來源:光明日報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促進社會和諧是我國發展的重要目標和必要條件。要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從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入手,更加注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加快發展社會事業,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更加注重社會公平,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設,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保持社會安定團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追求的一個社會理想。任何社會理想都必然內含著一定的價值訴求,而價值訴求的不同構成了各種社會理想的根本區別。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不懈追求的一個社會理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有著自己特定的價值訴求。明確這種價值訴求及其實現途徑,對於在實踐中牢牢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正確方向,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規定 

    要明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必須弄清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規定。 

    首先,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任何其他形態的和諧社會,而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和諧社會。一方面,它不同於歷史上私有制條件下人們所粉飾的各種所謂的和諧社會。在存在私有制和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情況下,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諧社會的。另一方面,它也不同於未來的共産主義和諧社會,而是邁向未來共産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階梯。鄧小平曾對社會主義的本質作過科學概括:"解放生産力,發展生産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應該充分地體現社會主義的這一內在本質。第一,它是一個能夠解放和發展生産力,使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不斷得到滿足的社會;第二,它是一個消滅了剝削和壓迫,人們共同佔有生産資料,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社會;第三,它是一個消除了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的社會。 

    其次,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應該説,社會和諧或和諧社會並不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天然屬性,換言之,並不是只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就必然出現一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事實上,由於人們對社會主義的認識有一個不斷深入的過程,社會主義實踐也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所以社會主義社會只能逐步地從不和諧或不太和諧走向和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具備有六大特徵,即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綜合這些特徵,我們可以概括地説,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一個既充滿創造生機,又協調有序的社會。 

    再次,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領導全體人民正在為之奮鬥、在不久的將來完全可以實現的社會理想。所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要努力將這種社會理想變成現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一方面,我們要有信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因而必然能夠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積極支持。同時,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就,已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重要的物質基礎、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撐。因此,在黨的正確領導下,我們一定能夠完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另一方面,我們也應有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艱苦努力和長期奮鬥的思想準備。正如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需要作長期的奮鬥一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決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同樣需要我們作長期艱苦的努力。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關鍵的是要使社會主義社會人們之間的各種社會關係、特別是人們之間的利益關係得到有效協調,使全體人民"各得其所"。惟有"各得其所",人們才能"各盡其能",也才可能和諧相處。我們黨之所以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重大任務,就是因為當前我國社會生活中出現了各種利益矛盾和利益衝突,人們之間的利益關係亟待協調。而要協調人們之間的利益關係,就必然有一個到底遵循什麼樣的價值原則、價值標準和價值目標的問題,這也就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問題。 

    首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價值原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社會,以人為本應該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價值原則。但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價值原則的"以人為本",既不同於中國古代封建統治階級的"民本"思想,也不同於近現代西方資産階級的人本主義。中國古代思想家也極為"重民",並曾提出了十分豐富的"民本"思想,如"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等等。但是,這種"民本"思想不過是對專制的一種"訓政",其目的在於幫助君主更好地"役民"、更順利地實現其統治,因而它實質上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君本"思想。西方近現代資産階級的人本主義學説反對神本主義,高揚人的主體地位,強調人的自由和權利,把人或者人的某個方面(如非理性方面)抬高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但是,這種人本主義思想是建立在"共同人性"的理論預設基礎之上的,其所謂的"人"是一種現實社會中根本就不存在的、無差別的抽象的人,因而它對於資本主義社會中受剝削、受壓迫的廣大無産階級群眾來説只是一種無關痛癢的議論。而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原則,"以人為本"是要以人民群眾為本,它是建立在群眾史觀基礎上的,是以確認人民群眾作為歷史創造者、作為國家和社會主人翁地位為前提的。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的價值原則,就是要牢固地確立人民群眾在國家和社會事務中的主人翁地位,尊重人民群眾的意願,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和創造才能,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其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價值標準。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黨和國家各項大政方針的制定和實施及各項具體工作的開展都必須著眼于維護、實現和發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它意味著必須把能否維護好、實現好和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衡量黨和國家一切工作成敗得失的最高價值標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目的,在於維護好、實現好和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並不是一種空洞的抽象,它是由各方面的具體利益構成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民群眾的具體利益日趨多元化,不同方面的具體利益之間的關係呈現出錯綜複雜的局面,對這些具體利益關係的處理都關涉著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價值標準,就是我們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應該正確反映並有利於處理各種利益關係,都應該認真考慮和兼顧不同階層、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最大多數人的利益是最緊要的和最具決定性的因素。凡是有利於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的事情,我們就應該千方百計地辦好;凡是有損於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的事情,我們就應該堅決地予以制止。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這一價值標準,是以人為本這一價值原則的具體化,它進一步彰顯了以人為本就是以人民群眾為本。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也只有始終堅持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最高價值標準,以人為本這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原則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再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價值目標。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黨領導人民進行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價值目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應該是一個能夠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的滿足和人的全面發展創造良好條件的社會。因此,為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價值目標而奮鬥,也就是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奮鬥。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價值目標,就是要大力發展生産力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努力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的滿足和人的全面發展提供強大的物質基礎、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撐;就是要在改革和發展過程中,既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現實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又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即努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同時,也要統籌考慮不同階層、不同方面的群眾的需要和要求,尤其要高度重視和滿足那些曾為改革作出巨大犧牲的困難群眾的發展要求,真正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和發展的成果。可以説,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價值目標,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價值原則和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價值標準的必然結果。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價值訴求的實現途徑 

    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特別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作為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馬克思主義群眾史觀一脈相承,鮮明地體現了一切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這一馬克思主義的根本價值取向。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始終關注如何通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來實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他所提出的建黨思想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他對於社會主義的本質和根本任務的概括、他的"三個有利於"標準,無不體現了對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深刻關切。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也充分體現了代表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價值取向。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第二,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價值取向,它強調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強調讓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它既不同於把發展視為單純經濟增長的傳統發展觀"以物為本"的價值取向,也與在發展問題上置社會公平于不顧而只重視少數人的利益的價值觀念不相容。而科學發展觀的其他方面的內容,包括以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的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特徵的"全面發展"、以"五個統籌"為基本內容的協調發展以及以人與自然的和諧為基本要求的"可持續發展",都是按照"以人為本"這一價值取向謀發展、促發展的科學方略。沒有這些方略,科學發展觀的價值取向就無法兌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也就無法實現。 

    第三,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價值標準,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又是由各方面的具體利益構成的。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説到底就是要妥善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在我國目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尤其要重視公平,建立和健全包括社會保障制度在內的社會利益調節機制,縮小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努力防止兩極分化。實現社會公平的目的就在於通過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而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必須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 

    第四,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人民群眾是改革、發展的主體和動力,也是穩定的力量源泉和深厚基礎。只要能夠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真心實意的擁護,我們就一定能夠應對各種複雜的情況和矛盾,始終保持社會的穩定。而要贏得群眾的擁護,最根本的是要把不斷改善人民生活作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的重要結合點,努力使廣大群眾共同享受到改革發展穩定的成果。把實現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重要結合點,是我們黨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的重要基本原則,也體現了我們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原則、價值標準和價值目標。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也必須始終遵循這一原則來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