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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不良資産管理尚存四大問題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7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7日電(記者齊中熙)國資委紀委書記黃丹華7日表示,雖然中央企業在加強不良資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積累了一些經驗,但不良資産管理工作還處於起步階段,發展也不平衡,目前主要存在四大問題。

    黃丹華是在此間召開的在中央企業不良資産責任認定和處理工作經驗交流會上説這番話的。

    “目前,只有少數企業對資産損失開展了責任追究工作。一些企業加強不良資産工作的力度還不夠大,進展也比較遲緩。” 黃丹華説。

    目前存在的這四大問題分別是:

    部分企業對不良資産管理工作思想認識還不到位。有的企業將不良資産管理工作片面理解為“一核了之”的銷賬和銷案,沒有把不良資産管理工作作為企業挖潛增效的有效途徑,作為強化企業經營管理重要內容來認識。

    一些企業對不良資産管理工作的責任意識不夠明確。有的企業對做好不良資産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和積極性不夠高;有的企業雖然提出了工作要求,但沒有落實相關的責任;有的企業雖然在一定範圍內開展了工作,但是力量投入不夠,缺乏責任落實和監督檢查措施,貫徹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清理回收不得力,工作成效不高。

    少數企業的不良資産處理工作不夠規範。通過2005年對100家企業清産核資工作質量核查,發現少數企業不良資産處理工作不夠規範,有的企業未按照工作要求,在未取得確鑿證據或未履行必要核準程序的情況下進行了銷案;有的企業在對不良資産進行篩查時隨意性較大,導致國有資産流失;有的企業對不良資産的清理收入不入賬,形成新的賬外資産或“小金庫”。

    部分企業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工作還沒有開展。由於一些企業的資産損失大多是歷史形成,背景比較複雜,難以區分個人責任還是體制機制因素,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工作客觀上存在一定困難。

    “但是,對於一些企業因違法違紀或未履行、未正確履行職責等過錯行為而造成的資産損失,也依然沒有開展不良資産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工作。對於這些存在的問題,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必須予以高度關注並認真加以解決。” 黃丹華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