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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提出維護金融穩定所需的政策工具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8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7日電(記者張旭東、杜宇)維護金融穩定需要有效的政策、工具和制度。中國人民銀行7日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列出了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穩定政策、工具和制度安排。

  這主要包括:政治保障;利率、匯率、流動性支持、資本賬戶管理、輿論引導或道義勸告等工具;支付體系支持、法治支持、審慎監管、投資者保護制度、監管協調機制等制度。

  央行在報告中指出,政治保障是維護金融穩定的基礎。黨中央、國務院對金融穩定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各級地方政府的密切關注和積極應對、各相關部門的通力協作和具體落實是維護中國金融穩定的最重要的政治保障。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的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中國人民銀行綜合運用利率、匯率、流動性支持、資本賬戶管理、支付體系支持等工具和制度,為金融機構和市場的穩健運行創造良好環境,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

  央行指出,在金融風險的苗頭出現時,輿論引導或道義勸告是非常重要的工具。有關部門可以採用公開或非公開的方式與投資者、金融機構及相關方面及時溝通,傳達政策意圖,督促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防止金融恐慌,維持市場信心。

  央行強調,為維護金融穩定還需要各相關部門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和制度建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如建立健全投資者保護、打擊金融犯罪、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等法制體系並保證其有效實施。制定和實施審慎監管政策,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和保險保障制度,保護投資者權益,提高投資者的金融風險意識。

  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金融監管機構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國內與國外之間建立有效的金融風險監測和處置的協調機制。

  為了維護金融穩定,還需要加強其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會計和審計標準,加強信用制度建設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