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杜 鷹
(2005年11月5日)
尊敬的盛華仁副委員長,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全國人大環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家環保總局共同召開中國循環經濟發展論壇2005年年會,總結、交流和推廣各地區、各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實踐經驗,對貫徹落實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必將産生積極影響。
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途徑,也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選擇。近兩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一是開展循環經濟發展戰略研究。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增長方式是發展觀的具體表現,圍繞如何發展、選擇什麼樣的發展模式,我委開展了發展循環經濟戰略研究,提出發展循環經濟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途徑,並向國務院提出了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對策措施建議。
二是對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進行部署。2004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了全國循環經濟工作會議,組織交流了發展循環經濟的經驗,提出發展循環經濟的指導思想、發展重點和政策措施,推動了各地區、各行業循環經濟發展工作。
三是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宏觀指導。我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今年6月,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了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問題,審議通過了這個文件,7月,國務院以國發〔2005〕22號文下發。這是今後一個時期指導循環經濟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四是加快研究制定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循環經濟促進法》立法前期調研,研究提出修訂《節約能源法》框架思路;制定和發佈了《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清潔生産審核暫行辦法》,研究起草了《廢舊家電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已上報國務院。研究提出了促進資源節約、發展循環經濟的價格和財政稅收政策建議;制定和發佈《資源綜合利用目錄》、《節能産品政府採購實施意見》、《中國節水技術政策大綱》等。編制併發布了《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研究提出了《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十一五”規劃思路》。
五是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會同環保總局、科技部等部門研究提出了試點工作方案,從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推薦的試點單位中,選擇確定了鋼鐵、有色、化工等7個重點行業的42家企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4個重點領域的17家單位,國家和省級開發區、重化工業集中地區和農業示範區等13個産業園區,資源型和資源匱乏型城市涉及東、中、西部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10個省市,作為第一批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單位。經國務院同意,試點工作已正式啟動。
六是研究建立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組織有關單位研究了基於物質資源消耗流程的資源核算方法。會同國家統計局、環保總局開展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初步研究提出了以資源生産率、資源消耗降低率、資源回收率、資源循環利用率、廢物最終處置降低率為基本框架的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
七是積極推進重點行業循環經濟發展。今年我委分別召開了鋼鐵、有色金屬行業發展循環經濟現場會,交流行業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經驗,提出重點行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目標、重點、措施,推動了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循環經濟發展工作。
八是加大國債資金對循環經濟重大項目的支持。為支持循環經濟發展,今年我委在國債資金中共安排11.2億元,支持開展資源節約和循環經濟重點項目,帶動社會資金102億元。這些項目的實施,將對循環經濟發展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
全國循環經濟工作會議以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得到各地區、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各級發展改革委(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國大部分地區召開了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了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將發展循環經濟納入政府工作重點。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河北、廣東、內蒙古、寧夏等省、區、市還召開了全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會議,對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進行了部署。多數地區加強了對循環經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省委、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組長的循環經濟協調領導小組,明確了責任分工,加強了各部門的協調和配合。北京、江蘇、吉林等省、市加強循環經濟專題研究,制定專項規劃,結合本地實際,提出了循環經濟發展目標、工作重點及實施方案。山東、河北、河南、江蘇、浙江、福建等組織實施一批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全國多數地區研究制定了節約能源條例、清潔生産審核實施辦法等循環經濟相關法規,並積極落實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北京、天津、河北、浙江、安徽、山東、重慶等16個省市還出臺或即將出臺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實施意見、綱要、條例或政府決定。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在全國各地形成蓬勃發展的熱潮。
循環經濟發展工作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績,主要是黨中央、國務院和各地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推動;各地區、各行業和企業的積極實踐,尤其是一大批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先進企業率先探索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成為發展循環經濟的先進典型。
儘管我們在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必須清醒地看到,發展循環經濟在全國還處於起步階段,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不強,法律法規不健全,體制機制不完善,技術創新能力不強等問題,迫切需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剛剛閉幕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把節約資源作為基本國策,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建議》還明確提出了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和措施,這為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指明了方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要求,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推動發展循環經濟的各項工作。
第一,加強規劃指導。當前我委正在組織編制“十一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環境友好型社會是“十一五”規劃的重大戰略任務。我們要用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指導規劃編制工作,將循環經濟的重要指標納入規劃綱要。同時在組織編制各類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城市發展規劃時也要體現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加快建立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及相關統計制度。
第二,推進結構調整。制定和實施《産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根據資源環境條件和區域特點,合理調整産業佈局。按照循環經濟要求對開發區和重化工業集中地區進行規劃、建設和改造,發揮産業集聚和工業生態效應,圍繞核心資源發展相關産業,形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的産業鏈,努力提高資源産出效率。
第三,健全法規體系。研究提出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框架,根據全國人大環資委的要求,組織起草《循環經濟促進法》立法建議和草案文本。同時,抓緊出臺廢舊家電回收管理條例,加快制定資源綜合利用條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廢舊輪胎和包裝物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等發展循環經濟的專項法規。
第四,加快技術創新。按照五中全會提出的以自主創新提升産業技術水平的要求,加快組織開發和示範有重大帶動和推廣意義能源節約和替代技術、能量梯級利用技術、延長産業鏈和相關産業鏈結技術、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術、綠色再製造技術、廢物綜合利用技術以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等,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增強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提升産業整體技術水平。
第五,完善政策機制。加快資源性産品價格市場化改革,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供求關係的價格形成機制。重點推進水價、電價、熱價、天然氣等價格機制改革。抓緊研究制定有利於發展循環經濟的財稅政策,鼓勵生産和使用節能節水産品,繼續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和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建立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等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
第六,搞好示範試點。組織實施國家循環經濟試點。通過試點,在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探索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樹立一批循環經濟的典型企業;在重點領域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立資源循環利用機制;在開發區和産業園區,提出按循環經濟模式規劃、建設、改造産業園區的思路,形成一批循環經濟産業示範園區;探索城市發展循環經濟的思路,形成若干發展循環經濟的示範城市。
第七,廣泛開展宣傳。聯合中宣部繼續組織開展好資源節約系列宣傳活動,繼續加強循環經濟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全社會對發展循環經濟重大意義的認識,倡導節儉、文明、適度、合理的消費理念,使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變成每個公民的自覺行動,形成發展循環經濟良好的社會氛圍。
同志們,發展循環經濟是全球對人與自然關係深刻反思的結果,是人類社會探索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必然選擇,它體現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大戰略措施,意義重大而深遠,任務光榮而艱巨。讓我們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開拓創新,真抓實幹,努力開創符合我國國情的循環經濟發展之路,為使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