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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循環經濟 加快轉變我國經濟增長方式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1日   來源:新華網

   “九五”計劃中,中央科學地判斷我國發展形勢,明確提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要求,這些年來,各方面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積極成效,企業效益和産業發展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但從總體上看,我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實現根本轉變,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為特徵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格局還在繼續。

    粗放的增長方式超過了國內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也對整個世界産生重要影響。對這種狀況,《建議》作出明確和重要判斷,我國土地、淡水、能源、礦産資源和環境狀況對經濟發展已構成嚴重制約,出路就在於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展望未來,如果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可以轉變過來,發展就可以持續;如果再轉變不過來,將嚴重制約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

    《建議》提出,要把節約資源作為基本國策,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高效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要切實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走生産發展、生活寬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努力實現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為了實現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目標,要抓住以下重要環節:要轉變觀念,堅持科學發展,要全面理解發展的內涵,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係,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要大力調整産業結構,尤其要大力發展能耗低、需求大的現代服務業,提高先進製造業的比重,通過結構調整,構建增長方式轉變的物質基礎;要努力提高科技水平,大力推廣和普及先進適用技術,加快運用高新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産業;要增強科技的自主創新能力,大力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形成轉變增長方式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和動源;要加快改革引發粗放型增長的體制和機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財稅和金融體制改革,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機制,加快完善相應的法律和法規,把企業投資、生産行為和政府行為“逼入”科學發展的軌道;要從根本上轉變幹部政績考核辦法和經濟績效考核辦法,引導廣大幹部求真務實,紮實工作,艱苦奮鬥,勤儉建國,引導領導幹部轉變發展觀念,更新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模式,徹底轉變引發粗放增長的動力機制。要建立正確的輿論導向,鼓勵資源節約,提倡文明消費和適量消費,建立節約資源的消費模式。要加快教育體制改革,改革教學內容,更新教學方法,使廣大青少年充分認識我國環境面臨的嚴峻挑戰,認識我國未來發展的資源制約,進一步樹立憂患意識和責任心。要加強執法監督,進一步嚴格技術標準,提高市場準入水平,通過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辦法,使粗放增長的企業和個人行為受到嚴厲懲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