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水力資源復查工作復查了我國大陸水力資源理論蘊藏量在1萬千瓦及以上的河流共3886條,水力資源理論蘊藏量年電量為60829億千瓦時,平均功率為69440萬千瓦;技術可開發裝機容量54164萬千瓦,年發電量24740億千瓦時;經濟可開發裝機容量40180萬千瓦,年發電量17534億千瓦時。截至2004年底,已開發裝機容量約1億千瓦,年發電量3310億千瓦時。本次水力資源復查成果與1980年的普查成果對比,理論蘊藏量略有增加,技術可開發量和已建、在建開發量均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現理論蘊藏量和技術可開發量按裝機容量分別增加了6.7%和43.1%,按發電量分別增加了6.7%和28.6%。
此外,本次復查工作還對台灣水力資源進行了調查,主要成果為:理論蘊藏量年電量為1020.7億千瓦時,平均功率1165.2萬千瓦;技術可開發裝機容量504.8萬千瓦, 年發電量201.5億千瓦時;經濟可開發裝機容量383.5萬千瓦, 年發電量138.3億千瓦時。到2002年底,已在建水電站裝機容量為200.5萬千瓦,年發電量為59.3億千瓦時。
這次水力資源復查工作在認真做好大中型水電資源復查工作的同時,把農村小水電資源的復查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結合本次水力資源復查工作,水利部組織力量對農村小水電資源(100千瓦點單站裝機容量<5萬千瓦)進行了補充復查。主要成果為:全國農村小水電資源可開發量為12800萬千瓦,其中本次水力資源復查範圍內的小水電資源可開發量(1萬千瓦以上河流且500千瓦點單站裝機容量<5萬千瓦)為6521萬千瓦,補充復查增加6279萬千瓦。
我國水力資源的特點,除總量豐富,居世界首位外,還具有以下鮮明的特點:
一、水力資源在地域分佈上極不平衡,總體來看,西部多、東部少,水力資源相對集中在西南地區,而經濟發達、能源需求量大的東部地區水力資源量極小,因此,西部水力資源開發除了西部電力市場自身需求以外,更重要的是要考慮東部市場,實行水電的"西電東送"戰略。
二、大多數河流年內、年際徑流分佈不均,豐、枯季節流量相差較大,需要建設調節性能好的水庫,對徑流進行調節,緩解水電供應的豐枯矛盾,提高水電的總體供電質量。
三、水力資源集中于大江大河,有利於集中開發和規模外送。水力資源主要富集于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烏江、長江上遊、南盤江紅水河、黃河上遊、湘西、閩浙贛、東北、黃河北幹流以及怒江等水電基地,其總裝機容量約佔全國技術可開發量的51%,佔經濟可開發量的60%。全國水力資源技術可開發量最豐富的三省(區)的排序為:四川第一、西藏第二、雲南第三,其技術可開發量裝機容量分別為12004萬千瓦、11000.4萬千瓦和10193.9萬千瓦,分別佔全國技術可開發量的22%、20%和19%。
全國江河水力資源技術可開發量排序前三位為:長江流域25627.3萬千瓦,雅魯藏布江流域6785萬千瓦,黃河流域3734.3萬千瓦,分別佔全國技術可開發量的47%、13%和7%。全國技術可開發水電站中,裝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的大型水電站裝機容量和年發電量的比重均達到72%左右,其中裝機容量100萬千瓦及以上的特大型水電站裝機容量及年發電量的比重均超過50%。而小型水電站的座數佔全國總座數的92.1%,在全國各地都有分佈,雖然總裝機容量和年發電量不大,但是解決當地能源和電力問題的寶貴資源。
通過這次全國水力資源復查工作,進一步查清了我國水力資源,同時,增加了水力資源經濟可開發量的統計,填補了我國水力資源普查的空白。我國水力資源理論蘊藏量、技術可開發量、經濟可開發量及已建和在建開發量均居世界首位,水力資源是我國能源資源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本次復查成果為我國制定能源政策和編制能源發展規劃提供了可靠依據,對加快我國水電合理開發、保障能源供應、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將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