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鄒聲文、衛敏麗)為更好地鼓勵科技創新,科技部與財政部決定調整國家科技獎的獎金額度。從2005年起,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獎金為100萬元,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以及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獎金由9萬元調整為20萬元,二等獎獎金由6萬元調整為10萬元。
這是記者從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會上獲悉的。科技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科技獎勵工作將繼續把激勵和引導自主創新放在科技獎勵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國家科技獎勵評審中,將進一步通過政策引導、評價指標體系和獎勵指標傾斜,體現這一戰略導向性,把獎勵原始性創新、引進消化二次創新和系統集成創新作為獎勵的重點。
另據介紹,為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有關部門將在國家科技進步獎開發類項目的評審指標體系中,把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産業競爭能力作為重要導向指標,並加大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