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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磐安縣深化政府購崗工作推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磐安縣局 趙江山/黃強 2005-12-14 

   一是制定優惠政策。在建立再就業專項資金,專項用於購買全縣各機關、事業單位提供的就業崗位的基礎上,出臺扶持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和復員退伍軍人,確立加分標準,優先聘用;實行用人單位空崗申報制,加強對臨時用工的管理和限制,增加失業人員就業機會;設定最低月基本工資,2005年起對技能崗位的月工資要求不低於800元,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政策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以保障就業人員切身利益。

    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對各鄉鎮、各機關部門下達政府購買崗位考核指標,每年由人勞、財政、監察部門組織專項考核組,對用人單位的政府購崗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檢查,根據考核結果,撥付政府補助資金。 

    三是實行招考公告制。按照公務員招考制度實行公開招考競聘上崗,對招考的全過程實行層層公告,確保政府購買崗位的公平、公正、透明。

    據了解,該縣實施政府出資購買崗位兩年來,通過公開招考的方式安置失業人員151人,其中困難群體安置面達45%以上,其中25名“4050” 人員實現再就業。(趙江山 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