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8日
據自治區財政廳通報,2005——2006年兩年全區繼續實施的扶貧開發移民擴鎮項目。這次項目計劃安排30個項目旗縣,一次計劃分兩年實施。每個項目搬遷100戶、400人;自治區補貼資金200萬元,其中120萬元用於生産項目建設,80萬元用於住宅建設。
項目旗縣選擇要求,重點放在陰山北麓、科爾沁沙地、渾善達克沙地、黃土高原及周邊生態環境惡劣,基本失去生産生活條件,就地扶貧難以解決溫飽的貧困區域。移出區應著整村搬遷、分別安置,集中解決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原則。
移入區必須是旗縣所在地城鎮或已經批准的建制鎮,且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條件較好,學校、醫療、通訊等條件完備的地區。
項目和資金管理,堅持項目可研論證,工程招投標、專業監理制,資金按進度報帳,項目實施分級驗收等項科學規範的管理制度,以確保項目的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