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31日
為做好2005年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提高農牧民素質,加快勞動力轉移,促進農牧民增收,我區將開展2005年陽光工程實施工作。主要是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繼續按照“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受益”原則,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前的短期職業技能培訓為重點,通過財政補貼等手段,調動廣大農牧民和培訓機構積極性,大力開展農牧民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村牧區勞動力素質和就業技能,促進農村牧區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增加農牧民收入,推動城鄉協調發展,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2005年陽光工程安排示範性培訓任務14萬人,其中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10萬人。
培訓內容主要是重點對農村牧區勞動力開展轉移就業前的短期職業技能培訓,以“訂單培訓”為主,根據市場需求,以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等行業為重點,按照相關崗位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的要求開展。
2005年陽光工程培訓繼續以旗縣區為主實施。自治區陽光工程指導小組根據各盟市的申請報告、2005年工作方案、農村牧區勞動力的基本情況、上年培訓轉移工作開展情況以及農牧民人口和扶貧重點嘎查村數量,研究確定各盟市示範性培訓任務。
農牧民勞動轉移培訓培訓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以地方為主,按人均300元標準進行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200萬元,承擔4萬人的培訓任務,由各級“陽光辦”具體組織實施;自治區財政扶貧資金補助3000萬元,承擔10萬人的培訓任務,由各級扶貧辦具體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