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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陽光工程”助推農村勞動力轉移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陳進俊

    截至9月底,僅3個月時間,福建省培訓農村勞動力29473人,完成中央下達分解任務的73.68%,其中已有26975人實現轉移就業,佔已培訓人數的91.52%。

    陽光工程是一項在全國實施的農民工培訓工作。今年是該工程實施的第一年,該省農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標準,共同確定了連江等22個縣(市、區)作為“全國陽光工程示範縣”。同時,按照受培訓農民轉移就業率不低於80%等要求,認定了65個培訓學校作為全國陽光工程培訓基地。各級財政對農民工培訓給予大力扶持,除中央財政下達該省400萬元,按每人100元標準進行補助外,省裏還及時出臺了配套政策措施,省財政廳調劑了825萬元作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經費,其中240萬元按每人60元的標準直接用於補助陽光工程農民非農職業技能培訓,各市、縣也制定了相關優惠政策,確保了這項工作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