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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下達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轉移支付兩億多元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05-6-20

    今年農村低保轉移支付,將實際人均財力相當於一般轉移支付水平的縣和成建制改區之前享受轉移支付的縣(市)改按一般轉移支付縣的標準進行補助。2005年新增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低保經費繼續由省級財政全額負擔。其他農村低保對象增減所需經費,仍按《福建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目前,各級財政部門積極總結去年農村低保工作經驗,對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科學合理地計算低保家庭的收入,特別注意調查隱性收入,確保真正困難的群眾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縣(市)財政部門著手對各鄉鎮資金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確實沒有財力配套的地方,採取有效措施,幫助解決具體困難。全省農村低保所需經費總計36582萬元,省級承當25846萬元,市縣分擔10736萬元。省級財政低保支出佔全省低保總支出的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