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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間的關係是什麼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來源:民政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在保障城市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方面,目前有三條"保障線"同時並存、相互銜接。1998年5月,在黨中央、國務院主持召開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會議"上,朱鎔基總理指出,養老、失業保險制度、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構成我國現實條件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這三項制度相輔相成,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

    根據國務院國發[1997]29號文件規定,城市貧困居民中"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那部分人的生活困難問題,完全由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承擔,其餘人員,則必須是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或最低生活工資、下崗人員領取下崗基本生活費、離退休人員領取離退休費、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之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才可以按差額的原則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很顯然,最低生活保障是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後一道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