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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廳:單項突破、整體推進 全面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1日   來源:民政部

單項突破 整體推進
全面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青海省民政廳 克 保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下,在青海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和民政部具體指導下,青海省各級民政部門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大力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為保障城鄉困難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省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基本情況

    青海省位於西部高寒地帶,地廣人稀、災害頻發、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財政困難是青海的基本省情。全省每年約有重災民100萬人,農村貧困人口130萬人,城市低保對象20多萬人。根據去年民政部青島會議的安排部署,我們結合本省實際,加強領導,強化管理,從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教育救助、醫療救助、住房救助、冬季取暖、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全面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一)城鄉社會救助制度基本健全。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各有關部門的通力合作下,我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低保制度、災民救助制度、農牧區特困人口救助制度、農村五保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優撫對象生活保障制度和重點優撫對象醫療救助制度等一系列救助制度,形成了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基本框架。

    (二)社會救助管理機制初步形成。目前從省到各州、縣政府均出臺了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或辦法,成立了協調領導小組,形成了全面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強勁勢頭。“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盡責、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機制初步形成,各項救助制度建設運轉良好。

    (三)各項救助制度取得顯著成效。全省每年約有100萬災民、18.7萬農牧區特困人口和20余萬城市低保對象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有1.5萬名五保對象,按年人均1320元供養標準落實了經費;每年還有4000余戶災民的倒房得到恢復重建;城鄉困難家庭子女在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兩免一補”政策得到落實;法律援助制度正在全面實施。城市低保在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基礎上,針對一些低保家庭中的特殊困難,實施了分類救助辦法,解決了他們的特殊困難,低保對象住房和取暖等救助制度也在啟動和探索之中。農村特困人口救助覆蓋面正逐步擴大,社會互助、慈善捐助等各項工作也在不斷加強,有效緩解了城鄉困難群眾吃飯、就醫、就學等方面的經濟壓力。

    二、幾點體會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是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前提和關鍵。為制訂建立社會救助體系方案,一方面,民政廳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地區和各部門意見,積極展開討論;另一方面,由主管省長帶隊,組織省政府辦公廳、民政廳、財政廳赴江西、湖南兩省進行考察,學習建立社會救助體系的經驗。我們認識到,越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越需要建立社會救助體系;越是貧困人口多的地區,越需要黨和政府的關懷,從而進一步增強了我們全面建設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信心。隨後,我省成立了由主管省長為組長,省政府副秘書長和民政廳廳長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民政牽頭,部門協作是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必要手段。民政廳把建立城鄉社會救助制度作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納入目標責任管理。在大量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積極彙報和組織協調基礎上,報請省政府出臺了《關於建立青海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根據國務院要求,今年省政府及時制定下發了城市醫療救助試點意見,全面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並會同衛生廳、發改委共同制定了低保對象“一免七減”的醫療救助優惠政策。認真落實民政部、教育部關於在農村實行“兩免一補”政策的通知要求,及時會同省教育廳並報請省政府同意,出臺了關於落實城鄉困難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的具體政策辦法。配合司法部門制定了城鄉困難群眾法律援助制度,緩解了困難群眾打官司難的問題。在整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中,各部門分工協作,相互配合,積極參與,整合資源,形成社會救助合力,發揮了社會救助體系的整體效益。

    (三)制定政策、籌措資金是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保障。為有效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根據我省各州、縣財政比較困難的實際,本著“低標準、廣覆蓋,整體推進、制度先行”的原則,採取由省政府統一制定政策規定,在管好用好中央資金的同時,加大省級財政投入力度,整體推進各項救助工作。僅最近兩年省政府就先後出臺了十多個涉及各項救助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全省各級財政每年用於社會救助的資金總量達到1.5億元,其中僅省級財政投入的資金就超過1億元。各項救助政策的出臺和資金的及時到位,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的困難、問題和建議

    目前我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貧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壓力大。以農牧區特困人口救助為例,經省統計局、民政廳、財政廳近期調查,全省農牧業特困人口中有極度困難群眾34萬人,約佔農牧業總人口的10%,受本省財力的影響,還有部分群眾沒有納入救助範圍。二是救助標準偏低。由於地方財政困難,農牧區年人均救助標準僅為103元;西寧市城市低保標準與全國36個中心城市相比,排名倒數第二,人均月補差額在全國省會城市倒數第四。城鄉社會救助標準偏低,難以保證貧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

    近幾年國家在城市低保、醫療救助等方面給予我省大力支持,這對我省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解決城鄉特殊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發揮了決定性作用。但由於我省財力十分有限,城鄉困難群眾救助的任務仍很艱巨。為此,建議中央財政適當安排農村特困人口生活救助補助資金,並加大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的轉移支付力度,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尤其是青海西部藏區給予重點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