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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場體系]石油價格形成機制不斷完善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九五”中後期,國家對石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確立了國內石油價格與國際市場接軌的機制,原油和成品油價格分別於1998年6月和2000年7月實現了與國際市場完全接軌。2001年10月,針對接軌辦法過於直接透明、價格變動過於頻繁等問題,對石油價格接軌辦法又做了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完善石油價格接軌辦法的內容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將國內汽、柴油價格與新加坡市場單一挂鉤改為與新加坡、鹿特丹和紐約三地市場價格挂鉤。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範圍內反映國際市場油價的變化。二是為避免油價變動過於頻繁,當國際市場汽、柴油月加權平均價格變動超過一定幅度時,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三是針對國內汽、柴油消費特點,適當調整汽、柴油價格,使之保持合理比價。四是將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汽、柴油零售價和供軍隊出廠價的浮動幅度由上下5%擴大為上下8%。五是縮小政府定價範圍,進一步擴大企業定價自主權。除軍隊用油外,放開燈用煤油、化工輕油和燃料用重油價格。六是設定國內成品油漲(降)價區間,穩定成品油價格。當國際原油價格高於一定水平時,控製成品油提價幅度,以減輕國內用戶的負擔;當國際原油價格低於一定水平時,適當控製成品油提價幅度,以緩解國內煉化企業的困難。

    “十五”期間,按照與國際市場接軌的原則,根據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進行了31次有升有降地調整。其中,“十五”中後期,針對國際市場油價異常變化的情況,在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接軌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生産成本以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國家對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了有控制地調整。“十五”末期,國內平均汽、柴油出廠價為每噸4400元和3870元,分別比“九五”末期增長39%和29%;汽、柴油零售中準價為每噸4946元和4367元,分別比“九五”末期增長33%和24%。

    總的來看,“十五”期間石油價格改革,一是對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走向國際資本市場、提高競爭力等起到了積極作用,促進了國內石油工業健康發展;二是有利於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保證了國內市場供應;三是減緩了國際市場油價波動對我國經濟造成的負面影響,為維護我國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四是有利於促進石油節約,提高石油利用效率,為建立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創造條件。(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