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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經濟體制改革回顧之十: 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不斷推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6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進一步規範中央和地方政府間的分配關係,建立合理的分配機制,防止重復建設,減緩地區間財力差距的擴大,國務院決定,從2002年起實施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這是繼1994年分稅制後我國政府間財政關係史上又一次重大制度創新。4年來,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總體運行平穩,成效顯著。

    一是加快了企業改革步伐,在機制上有利於抑制地方政府重復建設。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打破了企業的隸屬關係,淡化了政府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直接干預和企業對政府的行政依附,推動了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進程,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政府的重復建設和經濟過熱,促進了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

    二是通過“抽肥補瘦”的再分配調節,減緩了地區間財力差距擴大的趨勢。按照國務院規定,2002-2005年中央因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集中增量2274億元,已經全部通過規範的辦法用於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對保障地方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減緩地區間財力擴大的趨勢,統籌地區間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