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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經濟體制改革回顧之十七: 期貨市場健康快速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6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十五”期間,我國期貨市場順應經濟全球化趨勢深入發展和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大勢,在經過多年的清理整頓後,步入了規範發展的新階段,各方面成效顯著。

    市場運行平穩,交易規模穩步增長。2005年前11個月,中國期貨市場成交金額達到了12.07萬億元,成交量達到了的2.86億手,比2000年分別增長了6.6倍和4.3倍。品種創新取得重大突破。棉花、燃料油、玉米、黃大豆2號等一批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宗商品期貨新品種相繼上市交易,白糖、豆油等期貨品種即將上市,鋼材和金融期貨蓄勢待發。期貨公司實力增強。現有期貨公司183家,比2000年精減了36家。期貨公司資産規模和客戶保證金分別比2000年底增長了80%和192%。

    市場基礎全面夯實。為了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建立市場風險防範和化解的長效機制,一是研究建立更為安全有效的期貨客戶保證金安全存管制度,實現期貨交易所、結算銀行和期貨公司三方數據逐日核對,以保證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客戶保證金被惡意挪用、佔用的行為。二是為防範不可預見的風險對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侵害,研究建立“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三是在世界銀行的資助下,初步建立了以凈資本為核心的期貨公司財務安全監控體系,有利於科學準確的監測、評估期貨公司的財務狀況和規範運作情況,對於把期貨公司建成具有競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具有積極意義。四是實現了三家期貨交易所通信聯網,提高了市場效率,降低了市場運行成本。

    法制環境逐步改善。為了適應市場發展需要,1999年6月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經過業內幾年的反復論證,已進入修改程序。相關的管理辦法和業務規則進行了不斷的修改完善。經過各方努力,200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頒發實施了《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範了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投資者在期貨交易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民事責任承擔等問題。2001年5月與相關部委聯合發佈了《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並制定了相關配套措施,使國有企業從事境外期貨的監督管理有法可依。審慎推進期貨市場對外開放,2005年8月出臺了《關於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參股期貨經紀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

    市場功能逐步發揮。期貨市場經過多年的培育和發展,其功能逐步發揮。中國期貨市場與國際期貨市場的聯接日益緊密,在國際市場上的影響力不斷增強,銅、大豆等品種參與全球定價的功能初步顯現,在為相關企業規避價格波動風險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期貨市場促進了“訂單農業”的發展,在為農民提供價格信息服務、有效保護農民利益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與此同時,社會各界對期貨市場的認識進一步深化,有關部門和生産、消費企業關注和參與期貨市場的積極性顯著提高。(證監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