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以來,福建省在鄉鎮以上機關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全面推行機關效能建設,5年來,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機制逐步完善,全省各級各部門圍繞發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發展,對改善行政管理,促進作風轉變,推進反腐倡廉,優化發展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據不完全統計,五年來全省各級效能辦共收到群眾表揚信1866封、感謝信1647封、錦旗464面;另外,還受到了兄弟省市的密切關注,5年來先後有17個省(市、區)到福建省學習考察。
圍繞大局抓效能,服務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福建省各級各部門圍繞發展第一要務抓效能,努力提高服務發展的能力和效力。一方面,圍繞促進加快福建發展的一系列重大舉措的落實,組織開展“效能建設八閩行”活動,先後開展了優化發展環境、實施項目帶動戰略、落實縣域經濟政策、下放管理權限、落實搶險救災措施等方面的專項效能督查,認真檢查各級各部門在服務發展方面的實際成效。另一方面,注重從政策、機制上優化發展環境。“十五”期間,全省共清理規範性文件85557件,決定廢止25910件;清理政府規章和行政措施40839件,廢止規章43件,停止執行行政措施393件;修改地方性法規20件,廢止地方性法規、決定決議等24件。同時,普遍建立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推行告知承諾、項目代辦等制度,加大對損害經濟發展軟環境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著力解決行政管理中不適應和影響經濟發展的問題。
堅持改革抓效能,行政運作機制逐步協調。一是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全面清理行政許可項目、規定、實施機關,改革行政審批制度,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初步完成了省、市兩級權限內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和精簡工作,省級政府部門取消審批等事項671項,審批轉備案等230項,總計改革面達59.6%;九個設區市共取消審批項目6000多項,縣級政府審批項目的精簡率大多在50%以上。二是建立行政服務中心,構建優質高效服務平臺。全省建立了較為規範的市、縣行政服務中心56個,省、市部門行政服務中心或辦事大廳196個,並普遍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一條龍辦理”的運行機制。同時,還探索建立“牽頭受理、報送相關、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加強監督”的基建投資審批運作機制和“先證後照”的企業登記管理制度。三是推行績效評估,建立獎懲激勵機制。2004年,在部分設區市和省直單位開展了績效評估試點,37個省直部門開展了自評。2005年,在省政府組成部門和九個設區市政府全面推開績效評估工作,積極探索政府績效管理新辦法。
強化監察抓效能,人民群眾利益得到有效維護。通過設立效能投訴機構,聘建效能監督員隊伍,實行效能告誡等辦法,強化行政效能監察,促進效能目標的實現。福建省各級效能建設工作機構認真受理群眾對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制定並執行《機關工作人員效能告誡暫行辦法》,及時解決機關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十五”期間,全省共受理效能投訴80035件,應辦結75093件,實際辦結68937件;給予效能告誡2097人(次)、誡勉教育2204人(次)、組織處理239人(次)。省裏聘請了兩屆機關效能建設監督員51名,各市、縣(區)共聘請機關效能建設監督員3063名,並通過對熱點部門和窗口單位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明查暗訪等,不斷創新監督方式方法,加大效能監察力度。
勤廉並重抓效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得到加強。各級各部門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依法辦事、效能告誡、獎懲激勵等制度,較好地解決了職責不清、無責任行政和辦事不規範、不高效等問題。並先後制定《福建省政務公開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建立和落實政務公開責任、審議、評議、反饋、備案等制度,規範、創新政務公開形式,深化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規範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對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注重深挖不勤問題背後隱藏的不廉問題。五年來,通過受理效能投訴發現了一批案件線索,由紀檢監察機關立案480件,黨紀、政紀處分411人;移送司法機關立案81件,追究刑事責任53人。(福建省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