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央財政安排救災資金42.5億元
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和災後重建工作的資金需要
2005年,我國部分地區發生了較為嚴重的自然災害,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為確保受災地區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財政部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支持民政部門開展推廣和演練救災應急預案等工作,參與組織中央救災儲備物資的招標採購,快速啟動救災應急響應機制,及時安排和撥付救災資金。同時,我部還會同有關部門深入地震、颱風、洪澇等災害第一線慰問災民、指導工作,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人民群眾身邊。2005年,中央財政共安排救災資金42.5億元,較好地保障了災區群眾吃、穿、住基本生活和災後重建工作的資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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