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
和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穩妥地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在完善合作醫療運行機制、籌資機制和管理機制等方面開展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在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和新的起點。中央財政2005年安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補助資金5.4億元。據統計,截止2005年9月底,全國共有671個縣(市、區)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覆蓋農業人口23306.3萬人,其中參合農民17664.5萬人,參合率為75.79%。全國累計籌集合作醫療基金10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中西部地區12億元,共補償參合農民1.59億人次,補償資金63億元。為進一步推動這項工作,財政部會同衛生部就加快試點進度、擴大試點範圍、提高財政補助標準和擴大中央財政補助範圍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經國務院研究決定,從2006年起中央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由10元/人•年提高到20元/人•年,地方財政也要相應增加補助並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同時,將中西部農業人口占多數的市轄區納入中央財政的補助範圍,並對東部部分困難地區按照中西部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給予適當補助。目前,財政部已會同衛生部等7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衛農生發[2006]13號),進一步明確了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
為加快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財政部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根據《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關於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的要求,財政部會同民政部、衛生部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發[2005]121號),要求各地按照既定工作目標,加快推進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按照農村醫療救助工作方案,做好資金測算,加大財政投入;大力開展社會捐贈,多渠道募集資金,做大醫療救助基金總量。為支持中西部地區農村醫療救助工作的開展,2005年中央財政通過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安排農村醫療救助專項補助資金3億元。據統計,截止目前,全國所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都出臺了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所有的縣(市、區)基本建立了農村醫療救助制度。2005年1-10月份,全國共救助941萬人次,其中資助710萬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直接救助了230萬人次;全國共支出醫療救助資金9.92億元,其中資助參合資金1.09億元,直接醫療救助投入8.82億元。二是針對農村稅費改革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2004年,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通知》,明確免徵、減徵農業稅及其附加後,原從農業稅附加中列支的五保供養資金,列入縣鄉財政預算。同時,在測算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時,考慮了補助地區農村五保戶人數和補助標準等因素,以支持財政困難地區的五保供養工作。2005年,財政部還參與了《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的修訂工作,確立了五保供養的政府、社會與五保對象責任共擔機制,進一步明確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中安排,有農村集體經營收入的地方可以從農村集體經營等收入中安排的資金渠道;規定了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承包土地委託他人代耕的,其收益歸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所有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