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國家決定對稻穀等短缺的重點糧食品種繼續實施最低收購價格政策,並穩定最低收購價格水平。經國務院批准,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國家糧食局、農發行在作物播種前,向社會公佈了2005年早秈稻、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分別為每50公斤70元、72元和75元,制定並完善了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明確當糧食市場價格低於最低收購價格時,由國家指定的糧食經營企業按照最低收購價格敞開收購,直至糧食市場價格回升到最低收購價之上。
4月中下旬開始,市場糧價有所下跌,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等4個早秈稻主産省于7月28日同時啟動,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和四川等5個中晚秈稻主産省于9月15日起陸續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2005年新糧上市起至12月底,全國各主産區累計收購中晚秈稻1474萬噸,其中啟動執行預案的5個省收購1296萬噸;各主産區累計收購早秈稻800多萬噸,其中啟動執行預案的4個省累計收購600多萬噸。
最低收購價政策對於促進糧食增産和農民增收,穩定市場糧價發揮了重要作用。2005年市場糧價仍在歷史較高價位上平穩運行。據監測,2005年稻穀、小麥和玉米三種糧食全國平均收購價格與2004年基本持平。(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