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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就業惠農]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實施規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8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實施規模“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是以糧食主産區、勞動力主要輸出地區、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為重點,按照訂單培訓方式,由政府財政扶持,對有轉移就業意願的農民,開展轉移就業的引導性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2005年計劃培訓農民280萬人,轉移就業240萬人。為此,中央財政安排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專項資金4億元,比2004年增加了1.5億元。財政部會同農業部修改完善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根據各地農村勞動力富餘情況以及各地財力狀況,實行區別對待的補助政策,東部地區人均補助100-130元,中部地區人均補助130-140元,西部地區人均補助150-160元,體現了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傾斜。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帶動下,地方各級財政投入資金4.4億元。截至10月底,2005年示範性培訓任務已完成251萬人,佔全年示範性培訓任務的90%,轉移就業224萬人,培訓就業率達90%。據部分項目縣統計,接受陽光工程轉移就業的農民月人均收入813元,比未受訓農民工高出約200元。(財政部、農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