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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的十一個“首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趙承)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的“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被與會代表們稱之為“是一部令人耳目一新”的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6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歸納起來,“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至少有“十一個”“首次”。

  ——首次制定前對上一個五年開展中期評估的規劃。規劃制定前,對“十五“計劃實施情況進行了中期評估。這是我國規劃編制和實施歷史上的第一次。

  ——首次“全球買腦”的規劃。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組織國內研究機構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對160個重大專題進行研究,形成500萬字的研究報告。

  ——首次正式審議前由人大代表初審的規劃。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召開前,印發到各地,請各地人民代表進行初審。

  ——首次附有專家論證報告的規劃。起草過程中,組織由37位各領域專家參加的專家委員會,對《綱要(草案)》進行諮詢論證。論證報告隨《綱要(草案)》一起上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首次提出約束性指標的規劃。八大約束指標,強化了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和涉及公共利益領域的職責。

  ——首次採取正文加專欄形式的規劃。正文更加簡潔,指標、工程更加清晰,也凸顯了落實規劃的抓手。

  ——首次服務業單獨成篇的規劃。其最直接目的在於優化經濟結構,擴大就業。

  ——首次提出縮小地區差距新內涵的規劃。縮小差距關鍵是要使不同地區的群眾都能享受到同等的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公共安全,最終使不同地區的人民能夠逐漸地享受到同等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以前不少人理解的GDP差距。

  ——首次在全國劃分出四大功能區的規劃。對於不同的功能區,實施不同的政策和考核指標。

  ——首次劃定政府公共服務領域的規劃。涉及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促進就業、減少貧困、防災救災、公共安全、公共文化等11個方面。

  ——首次使用“規劃”一詞。(完)

中國政府網2006年“兩會”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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