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王欲鳴、王麗、孟華)3月9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代表團在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陳壽朋代表批評了一些單位和部門對人大代表的建議、議案久拖不決的現象,並要求建立追究有關責任人不作為的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們為了寫好一份建議或議案,往往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做大量艱苦細緻的調研工作。可以説,一份好的建議或議案凝結著代表們的心血和汗水,也凝結著他們的拳拳報國之心和殷殷愛民之意。”陳壽朋説。
“但是有些議案的辦理質量不高,不少問題得不到解決。”陳壽朋顯得有些激動。他説,一些部門表面上對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鄭重其事地表示“衷心感謝”,表示要“儘快解決問題”,但事後卻並未履行自己的承諾,造成不少問題久拖不決。針對這種情況,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採取了一些措施。如對一些重點建議,由有關專門委員會跟蹤督辦。
“可是專門委員會的組成人員能有幾個人?他們不可能對所有的議案和建議跟蹤監督辦理!”陳壽朋説。
陳壽朋建議,解決議案、建議久拖不決的現象,關鍵還是要靠政府各個部門提高認識,加強責任心。在此基礎上,形成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責任制,嚴格工作程序,制定限期辦理制度。對一些確實難以解決的問題,有關部門也應建立與代表的對話機制,共同尋求妥善解決問題的渠道。同時政府有關部委應加強對議案、建議的跟蹤督察,確保這項工作有高的質量和效益。對那些“只開空頭支票”,不解決實際問題的部門和單位,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不作為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