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田雨、卜雲彤)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11日向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説,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共辦結各類案件3196件,同比上升9.34%;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辦結各類案件7940549件,上升0.85%。
案件數量為什麼上升幅度如此大?審判質量會不會因之降低?
面對代表委員們的疑問,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曹建明解釋説,“造成案件數量上升的主要原因我們的經濟社會處於一個大發展時期,相應的,社會矛盾糾紛易發多發,而且越來越多的矛盾糾紛進入到司法程序。”
曹建明説,一年近800萬件案件,的確是一個巨大的數字,平均到每一天就是2萬多件。工作量很大,工作任務也很重。令我們高興的是,我們的審判質量與審判數量不僅是同步上升的,而且還有了明顯的提高,我們法官的審判行為更加規範,裁判文書的説理性逐步增強,上訴維持率進一步提高。
“以困擾人民法院多年的涉訴信訪為例,2005年,經過全國法院的不懈努力,涉訴信訪數量在連續幾年攀升後開始回落。肖揚院長在法院工作報告中使用了這個數據,全年下降了5.33%。”曹建明説。
曹建明認為,引起上述變化,取得這樣的成就,原因是多方面的。從法院內部看,人民法院進一步端正了司法工作的指導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深入開展了“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整改了一批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制定《法官行為規範》,推進了司法規範化建設;以深入學習宋魚水“辨法析理,勝敗皆服”和金桂蘭“紮根基層,心繫百姓”等優秀法官的先進事跡為動力,進一步改進了審判工作作風。
他指出,還有一點也很重要,就是立足於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全國各級法院開展大規模的有針對性的培訓工作,努力提高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和裁判文書製作能力。2005年共培訓各級法院法官5萬餘人次。
此外,曹建明認為人民法院積極推進各項司法改革,探索和完善法官考評、考核制度,加強法院的科學管理和內部監督等,也對提高人民法院的審判質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進和保障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