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06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賈春旺檢察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工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進一步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加強隊伍建設,推進司法改革,維護社會穩定,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