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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保護耕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土資源部門將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為全面加強農村生産力建設提供堅實的基礎。

    按照《省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嚴格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對規劃確定的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的負責制。

    堅決防止以新農村建設等名義盲目圈佔、違法批佔土地特別是農用地。在新農村建設中,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符合規劃和計劃,必須依法報批,必須搞好補償安置工作。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或農用地轉用審批時,凡涉及佔用基本農田的,項目性質必須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對佔用基本農田的要進行充分論證,在預審時應説明不能避讓的理由;在農用地轉用報批時,應提交補劃到位質量數量的有關情況。

    切實加強土地執法巡查。堅決查處違反規劃侵佔基本農田的違法用地行為;堅決制止用“以租代徵”等形式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全面實行按建設用地項目考核耕地佔補平衡。補充耕地的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按等級折算增加補充耕地面積。鼓勵被佔用耕地表土剝離利用。新開墾的耕地要充分利用剝離的耕作層土壤,所需費用可列入建設項目投資預算。

    “十一五”期間,在各省(區、市)特別是糧食主産區,以縣(市、區)為單位,國土資源部將重點抓好一百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以示範區建設帶動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全面加強。(國土資源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