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現象比較突出,不僅給公路基礎設施造成了很大損害,而且直接誘發了大量交通事故,據統計分析,在我國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70%是由車輛超載超限誘發的。2004年6月20日以來,交通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等8個部門在全國開展了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國在幹線公路共設置了超限超載檢測站2512個,累計投入執法人員2034.1萬人次(其中交通1367.7萬人次,交警666.4萬人次),累計檢查載貨車輛14273.9萬輛,其中查處超限超載車輛約1321.2萬輛,卸載車輛343.3萬輛,卸載重量累計2032.7萬噸,對265.8萬輛在用“大噸小標”車輛的核定噸位進行了恢復工作,累計增加噸位467.3萬噸。
通過各方共同努力,2006年全國治超工作已經逐步轉入“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執法力度,完善監控網絡,建立長效機制”的新階段。目前,全國車輛超載超限的比例控制在10%左右,超限超載現象得到有效控制。主要表現在:一是超限比例從治超前的80%下降到9.3%,車輛超限率始終控制在10%以內。北京等7個省市的超限超載率已控制在6%以下。二是車輛生産改裝行為逐步規範。81.6%的“大噸小標”車輛恢復核定噸位,超過90%的運輸業戶合法裝載運輸,市場惡性競爭減少。三是公路設施得到有效保護。全國幹線公路路況明顯改善,公路基礎設施完好率得到提高。四是貨運安全形勢好轉。2005年,全國貨運車輛事故起數、死亡和受傷人數,同比下降了16.7%、7%和6.8%。總的看,經過近兩年的探索與努力,治理工作機制逐步完善,聯合執法力度得到加大,源頭監管和經濟調解措施逐步顯效,輿論宣傳和監督檢查得到強化,為下一步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奠定了紮實基礎。(交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