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顧瑞珍)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循環經濟法立法起草領導小組組長馮之浚8日表示,備受社會關注的循環經濟法已形成初步的法律草案輪廓,有望于明年8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制定循環經濟法,是本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沒有列入的內容。” 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主任孫佑海介紹説,根據新的形勢,200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制定這部法律增補進十屆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並責成全國人大環資委具體組織該法起草工作,要求爭取在2007年將法律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立法小組成立後,全國人大環資委于2005年下半年起,先後委託國家發展改革委以及國家環保總局開展前期工作。同時請中國政法大學、清華大學等單位的法律、經濟專家對循環經濟立法的一些重要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論證。
“循環經濟法的立法宗旨有三: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經濟發展。”馮之浚在此間召開的2006中國國際循環經濟博覽會(蘇州)暨循環經濟立法與經濟研討會新聞發佈會上説:“‘廢’是‘發’的産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如何提高資源生産率?如何實現廢物減量化?都是循環經濟法需要解決的問題。”
據了解,循環經濟法的初步法律草案輪廓包括:為支持循環經濟發展所需要的行政強制措施、經濟激勵措施、政府和有關主體的義務和責任以及若干重大制度等。馮之浚説,在制定循環經濟法的同時,當前還應抓緊有關法律法規的配套工作:制定能源法,修改節約能源法、煤炭法、電力法,制定節約用水法規,制定節約原材料法規,制定推進資源綜合利用法規,制定廢舊家電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制定節約石油的法規,制定建築節能法規,制定墻體材料革新法規,制定包裝物和廢舊輪胎回收等法規。爭取在法律生效的同時使相當一批配套法規也能夠公佈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