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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次開展企業環境行為評價 南昌九江先行試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來源:

    記者6月8日從江西省環保部門獲悉,江西正式啟動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工作試點,首次以“綠、藍、黃、紅、黑”五種顏色為標識,對企業環境行為進行評級,並向社會公佈。此舉是加強環境監管、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感、促進公眾參與環保的一次創新。

    試點工作首先在南昌、九江進行,然後在全省推廣。評價工作涉及環境監測、監察、統計、污染控制等各方面,評價結果分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以五種顏色進行標示。“綠色”,指企業達到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管理要求,通過ISO14001認證或者通過清潔生産審核,模範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藍色”,指企業達到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管理要求,沒有環境違法行為;“黃色”,指企業達到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但超過總量控制指標,或有過其他環境違法行為;“紅色”,指企業做了控制污染的工作,但未達到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或發生過一般或較大環境事件;“黑色”,指企業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或多次超標,對環境造成較嚴重影響,有重要環境違法行為或發生重大或特大環境事件。

    據悉,環境行為評價結果連續兩年為“綠色”的企業,可優先安排環保專項資金項目、清潔生産示範項目、循環經濟試點項目,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的,可免除環保核查;對於環境行為評價結果為“紅色”和“黑色”的企業要實行限期治理,直至關閉。評價工作還賦予公眾環保“發言權”,企業若有3次以上群眾有效投訴,並造成一定環境影響和危害,將無緣“綠色”等級。(朱雪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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