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是我國財政改革的方向,運用財政政策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是財政的重要職能。近年來,財政企業工作已由過去只注重國有企業、大企業轉向平等面對各種類型、不同所有制企業,致力於創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資金、信息、人才、技術、管理等諸多方面處於弱勢。扶持中小企業是公共財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中央財政陸續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是不斷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促進企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于1999年6月設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專項資金,扶持對象主要是創業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旨是引導、帶動企業、金融機構和風險投資對技術創新活動的關注及資金投入。基金來源於中央財政預算撥款。1999年—2004年,中央財政共計安排創新基金38億元;2005年,創新基金預算安排6億元。截至目前,獲得資助企業的項目8000多個。據統計,資助後企業的銷售收入比資助前增長了5.2倍,上繳稅金增長了6倍。
二是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推動社會化協作生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由中央財政預算于2004年開始安排,主要用於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與大企業協作配套、技術創新、新産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等方面的專項資金。2004年預算安排專項資金1億元,資助項目170個;2005年預算安排2億元,資助項目311個。
“十一五”期間,財政部門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對中小企業的政策體系:一是加大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支持;二是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包括支持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推動創業投資發展等;三是提高中小企業創新能力。(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