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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非公有資本投資民航事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改革開放27年來,我國民航總産值以年均18%的速度持續增長,是同期GDP增速的1.9倍。2005年末,民航系統完成航空運輸總週轉量261億噸公里,旅客運輸量1.38億人;擁有各類運輸飛機863架,通航機場137個;國內通航135個城市,國際通航33個國家的75個城市。我國民航已成為世界上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航空運輸系統,民航在國民經濟和綜合交通體系中的地位不斷提升。這些成績的取得,主要得益於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得益於國家和民航實行改革開放,包括對國內外資本的開放。早在1993年,經國務院批准,民航總局就頒布了《關於國內投資經營民用航空企業有關政策的通知》,鼓勵國內資本投資民航,實現投資主體和所有制的多元化,其中包括允許民營資本進入通用航空領域等。這期間,出現了省市政府積極興辦航空事業的局面,也有少數私營企業開始投資小型機場,開辦了一些私人投資的通用航空公司。

    “十五”期間,隨著中國加入WTO,特別是2002年實施新一輪民航管理體制改革,政企分開、轉變政府職能、航空公司聯合重組、機場屬地化管理、運價改革等,進一步促發了市場需求,民航進入新一輪快速增長期。2005年2月14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於處於發展和開放新階段的民航來講,為打破壟斷,實現對內資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進一步開放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發佈後,民航總局于2005年4月1日制定發佈了《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放寬了民航非公有制經濟的市場準入,鼓勵、支持國有、非國有投資主體包括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其他非國有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民用航空業;鼓勵、支持各種投資主體以獨資或參股形式投資經營航空運輸、通用航空、航空維修、航空燃油供應、航空地面服務及其他民航相關項目;鼓勵、支持各種投資主體以參股形式投資建設和經營機場。為了保持國有經濟主導地位,《規定》明確國航、東航、南航應當國有控股,主要機場應當國有控股。

    《規定》發佈後,在社會上引起了積極的反響,出現民營資本投資民航的熱潮。目前已有5家民營航空公司獲得了經營許可,其中奧凱、春秋和鷹聯3家已開始運營;有7家民營航空公司獲得了籌建許可,還有幾家正在申請籌建。此外,還有一些民營企業開辦了或正在籌建飛機零部件維修企業、飛行員學校、乘務員學校等。去年,投入運營的3家民營航空公司已有7架飛機,經營16條國內航線,運送旅客近50萬人。

    對於新成立的民營航空公司,民航總局在航線經營許可、航班安排、時刻管理等方面,不僅與國有航空公司一視同仁,而且在政策上適當傾斜,加以扶持,盡可能為國有、民營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幫助、支持所有民航企業健康發展。同時,注重從專業和行業管理角度,指導、幫助其發展,注意加強安全監管、確保安全運營。

    當前,民營資本積極投資民航,説明經過改革開放20多年的發展,民營資本實力不斷發展壯大,已具備投資門檻較高的航空業的能力,民營資本也普遍看好中國民航巨大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民營資本進入民航,有利於民航企業所有制和投資主體多元化,拓展資本渠道,促進市場競爭,增強行業活力,促進航空運輸發展,更好地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民航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