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要求:“各商業銀行要進一步貫徹國務院有關抑制住房投機行為和平抑房價的金融政策,研究落實有關的配套措施,完善房地産信貸風險監控系統,改善房地産貸款結構,有效控制不符合政策導向和風險集中度較高的房地産貸款需求,以及超出償付能力的個人住房貸款需求。要進一步做好房地産貸款的風險防範工作,按照《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加強對規避房地産貸款政策企業的風險控制,防範房價波動風險、貸款定價風險、授信集中度風險、專項撥備不足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等,個人住房貸款要注重防範貸款期限風險、‘假按揭’風險等。要改進和完善封閉賬戶管理,嚴格執行對房地産貸款自有資金比例管理制度,規範土地儲備貸款管理,完善住房按揭貸款管理制度,積極探索銀團貸款、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等防範風險與改進服務的新途徑,確保房地産信貸資金安全,努力建立房地産貸款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進一步發揮房地産貸款在房地産市場調控中的積極作用,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銀監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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