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組長溫家寶20日主持召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聽取《2005年能源工作和2006年主要任務》的彙報,審議《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溫家寶在講話中指出,能源問題關係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必須堅持開發與節約並重、把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動能源節約,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增加能源供給,調節能源需求,調整能源結構,努力開創能源工作新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副組長曾培炎出席會議。
會議認為,去年以來,我國能源發展和改革工作取得了新進展。能源供需緊張狀況有所緩解,節能降耗工作積極推進,能源工業改革繼續深入,能源對外合作力度加大,能源法制建設和規劃工作得到加強。但是,當前能源形勢依然比較嚴峻,我國能源供求矛盾將長期存在,確保能源安全,構築穩定、經濟、清潔的能源供給體系,以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現代化建設中一項長期的重大戰略任務。要充分認識做好新的發展階段能源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能源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更大力氣抓實抓好。
會議提出,今年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大力抓好能源節約。要切實把節約能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關鍵是要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突出抓好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的節能工作。深化能源體制改革,抓緊制定和完善鼓勵節能的財稅、信貸、技術、價格等政策。要增加節能資金投入,重點用於節能技術開發推廣和節能技術改造。將節能降耗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統計、評價、考核體系,定期公佈各地區和主要行業的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情況。(二)著力提高能源産業技術水平。要推進能源科技進步,切實增強能源創新能力建設。積極推廣先進適用能源技術,加快熱電聯産、煤炭先進開採、能源綜合利用等技術的開發應用。依託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堅持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相結合,圍繞關鍵核心技術組織研究開發,提高重大能源技術裝備自主研製和集成創新能力。(三)加強能源立法和規劃工作。要進一步完善能源法律法規體系。抓緊制定"十一五"能源總體規劃,修訂完善有關專項規劃和專題規劃,發揮規劃對能源節約和發展的引導作用。
會議指出,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戰略替代能源,對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環境有重要作用,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要更加重視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加快發展水電、太陽能熱利用、沼氣等技術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儘快使優良資源得到合理開發利用;積極推進資源潛力巨大,技術基本成熟的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液化等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以規模化建設帶動産業化發展。要採取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包括營造市場需求、消除市場障礙、財政稅收扶持、推動技術進步、培育産業體系、加強法制建設等,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不斷提高優質清潔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會議對進一步做好能源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各項能源工作。二要把握大局,統籌兼顧,正確處理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的關係。三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動能源工作。四要深化改革,勇於創新,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五要狠抓落實,注重實效。
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參加了會議,有關部門、能源協會和企業負責人列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