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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2006年4月19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新華社北京4月19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國防科技工業“十一五”發展和改革意見》。

  會議指出,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關係國民經濟和能源安全大局。目前,煤炭工業在體制、資源、安全、環境和轉産發展等方面的矛盾比較突出,煤炭工業和一些産煤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儘快使我國煤炭工業步入資源回採率高、安全有保障、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道路,已是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會議批准在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試點的主要任務是:(一)強化煤炭行業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和煤炭生産開發佈局,提高煤礦準入標準,形成職責明確、相互協調、務實高效的管理體制和監管機制。(二)完善煤礦安全生産機制。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提高安全生産技術水平,保障煤炭工業安全發展。(三)深化煤炭企業改革。分離煤礦企業辦社會職能,大力培育和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加快中小型煤礦股份制改革,完善煤炭成本核算辦法,培育具有發展活力、依法經營、承擔經濟和社會責任的市場主體。(四)推進資源市場化管理。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礦業權出讓收益,形成企業節約和合理開發煤炭資源的機制。(五)建立煤炭開採綜合補償和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制定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規劃,完善生態環境評價及監管制度,提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徵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六)建立煤炭企業轉産、煤炭城市轉型發展有效機制。加大轉産轉型力度,建立煤礦轉産發展基金,做好煤礦企業轉産職工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促進産煤地區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會議強調,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的試點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必須統籌考慮,週密安排,積極穩妥,把握節奏。試點地區務必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指導,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確保煤炭生産、供給正常進行。

  會議原則同意國防科工委提出的國防科技工業“十一五”發展和改革的意見。會議指出,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和改革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軍民結合,寓軍於民,軍民互動,協調發展;堅持強化基礎,自主創新,提高科研和製造水平;堅持改革,擴大開放,建立和完善適應國防建設需要和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堅持實施人才戰略,努力培養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質的國防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