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具有較強的經濟補償、社會管理功能,其發展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和法制化社會建設的重要成果。保監會歷來高度重視責任保險發展,將其列入保險業重點發展領域著力推進。2006年,《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以後,責任保險迎來新的歷史發展機遇。保監會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強與有關部委的溝通合作,陸續與建設部、公安部、國家旅遊局和國家安監總局聯合發文,就相關領域責任險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政策指導。各財産保險公司也加大了産品創新、服務創新力度,不斷開拓業務領域。2006年,全國責任險保費收入56.3億元,同比增長24.3%,保持了持續高速增長的良好勢頭。
在經濟發達國家,責任保險業務已經滲透到道路交通、公眾責任、僱主責任、環境污染、産品責任等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各個層面。在歐美一些保險業發達的國家,責任保險佔到財産保險業務的30%左右。我國目前責任保險業務規模還比較小,覆蓋面和滲透度還比較低,市場潛力和發展空間巨大。2007年,保監會將繼續加強與有關部委溝通合作,按照“政府主導、政策引導、做好試點、逐步擴大”的工作方針,採取“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立法強制”的工作方式,實施“點面結合”的工作思路,抓住重點地區、重點公司、重點領域,實施重點突破,深入推進責任保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