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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開展貧困地區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一是實施技能扶貧,提高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就業能力。首先,有關部門下發《關於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培訓一人、輸出一人,就業一人、脫貧一戶"的目標。其次,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各地加強領導,將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轉移納入培訓總體規劃,制定年度培訓和實施方案,層層落實目標責任制。將培訓與企業需求結合起來,開展訂單式培訓。根據農村勞動力的特點,實施專項技能鑒定服務,為農村勞動者提供就業通行證,維護已實現就業的農村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第三,鼓勵東部省市和西部地區採取多種方式合作開展技能人才培訓和就業援助。2004年以來,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湖北等東部技工教育相對發達的省份,通過對口招生的方式,招收安徽省金寨縣、霍山縣農村貧困學生就讀,並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免收學費或住宿費,畢業後推薦就業。

  二是加強勞務輸出,引導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有關部門首批確定了50個勞務輸出示範縣,其中近一半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使貧困地區農民工外出務工的組織程度明顯提高。同時,有關部門還積極指導勞動力輸入地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免費向貧困地區進城務工農民開放。

  三是將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補助資金向中西部傾斜。2004年,有關部門共同啟動了全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中央對中西部地區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在資金和培訓任務的安排上都給予了重點傾斜和大力支持。首先,在制度上保證資金向中西部傾斜。《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專項資金重點用於農村勞動力輸出大省、産糧大省、革命老區、貧困地區。2005年,人均按東部100-130元、中部130-140元、西部150-16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2006年,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120-130元、160-170元、180-200元。2006年安排中西部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資金佔全國資金總額的89%。部分省在實際操作中,還對部分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貧困農民提供免費培訓。其次,在示範性培訓任務分配上,對中西部給予重點照顧。2005、2006年中央安排的西部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示範性任務佔全國總任務的85%左右,2006年全國新增培訓任務的90%安排在中西部,使更多貧困農民可以參加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四是實施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劃"。2001年以後,有關部門在全國啟動"雨露計劃",將財政扶貧資金的10%用於對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的補貼,在全國貧困地區形成了包括國家、省、地、縣四級800多個機構的培訓網絡。五年來共完成318萬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其中90%以上實現非農就業。2006年預計能夠完成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100萬人次,完成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和幹部培訓1300萬人次。(教育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扶貧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