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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05年第41號主任令)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辦法》規定:以工代賑,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濟的一種扶持政策。現階段,以工代賑是一項農村扶貧政策。國家安排以工代賑投入建設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工程,貧困農民參加以工代賑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直接增加收入;以工代賑投入用於國家確定的扶持地區,並向貧困人口多、脫貧難度大、基礎設施薄弱的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特困地區傾斜;以工代賑投入重點建設與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和農民脫貧致富相關的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內容是縣鄉村公路、農田水利、人畜飲水、基本農田、草場建設、小流域治理,以及根據國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