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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強對公務員的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各部門緊緊抓住實施公務員法的契機,進一步推進公務員管理工作,效果明顯。

    外交部不斷完善競爭上崗制度,嚴格按照選人用人標準和程序選拔各級領導幹部,認真執行民主推薦、任前公示、試用期和任期制度。同時,認真執行考核、晉陞、獎勵、懲處和辭職辭退的有關規定,努力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符合外交部實際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年終考核量化測評、平時考核等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制定《外交部國家公務員辭職辭退暫行辦法》、《外交部國家公務員待崗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人員進出機制;不斷完善部領導與新任司局長集體談話,部機關司局長公開述職和新任司、處級領導幹部集體述職,駐外大使、總領事聯合述職以及巡視、提醒誡勉等制度;制定《外交部幹部談話制度實施辦法》及駐外機構首席館員到離任報告制度。此外,還設立了幹部監督處,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

    質檢總局要求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借鑒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的方法,不斷完善考評機制,努力提高公務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民航總局在全面清理整頓民航監察員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民航監察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培訓,有效提高了民航監察水平。

    安全監管總局嚴把人員“入口”和“出口”。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對公務員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和懲戒等方面的規定,本著“凡進必考”的原則,面向社會考錄高素質人才;厲行考核獎懲,建立獎優罰劣機制,對不適合或不勝任崗位要求的人員,及時進行調整。

    保監會結合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建立了長期跟蹤考評機制,將執法工作作為考評項目,定期對執法工作進行評價。通過獎優罰劣,嚴格責任追究,建立權力制衡的剛性執法機制,避免依法行政流於形式。

    電監會制定了《電力監管執法證管理辦法》等規定,全面推行電力監管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切實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重點考察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行使執法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另外,通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獎懲機制,創造有利於推動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良好環境。(外交部、質檢總局、民航總局、安全監管總局、保監會、電監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