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先後兩次對已有的氣象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清理和審核,修訂了《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施放氣球管理辦法》,發佈實施了《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等;現正在起草《氣象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將以部門規章形式發佈。
為確保公眾及時了解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氣象局在辦公場所對氣象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公示,讓當事人對審批主體、程序、條件、期限等做到心中有數。同時,推廣氣象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提高了氣象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效率。(氣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