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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大力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一是明確稅務系統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工作目標。即,以統一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為基礎,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對稅收執法行為進行全過程監控與考核,規範執法行為,嚴格責任追究,促進徵管質量與效率的提高,努力實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治稅水平。

    二是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落實制度。國家稅務總局將推行執法責任製作為全局性工作,重要事項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法規司具體協調、辦理。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建立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並明確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領導。同時,細化稅務機關法規、徵管、監察、人事、信息中心等有關部門的責任,明確要求,既要將執法責任製作為全局性、整體性工作來抓,又要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密切配合。

    三是確立責任本位的考核評價體系。明確執法責任制的四個基本要素,即:分解崗位職責;明確工作規程;開展考核評議;嚴格過錯追究。

    四是構築“人機結合”的權力運行機制。把稅收的實體法規則細化為崗位工作標準、權限、責任,並依據程序法的要求制定工作流程,使每一項工作都必須按程序、標準、時限進行,從而使行政權力的內部運行始終處於公開、透明的良性循環中,規範了行政執法行為,降低了個人自由裁量權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影響。同時,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的自動控制和遠程傳送特點進行業務流程再造,全面實施增值稅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和納稅人信息“一戶式”儲存,實現信息系統整合和信息資源共享,促使稅收執法各崗位之間密切銜接。

    五是實施高效公正的執法過錯追究。制定下發了《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完善了行政處理的追究形式,明確了追究範圍,確定了追究形式,明確了責任劃分標準,規定了追究程序。同時,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成立稅務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一般為法制機構),專門負責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稅務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