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關作為政府專門的監督部門,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肩負著重要的職責。近年來,審計署緊緊圍繞經濟建設和政府工作中心,嚴格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嚴肅查處財經領域中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揭露由於決策失誤和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損失浪費問題。
審計署高度重視與紀檢監察、檢察、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以達到形成監督合力,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的目的。2004年11月,審計署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在反腐敗工作中協作配合的通知》;2005年審計署與公安部建立打擊經濟犯罪案件協調會商機制,公安部于2005年12月1日向審計署派駐了聯絡員。這些工作的開展,都為更有效地打擊經濟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重要保證。(審計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