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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管理辦法(試行)〉和〈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辦事規則(試行)〉的通知》(農辦發〔2003〕13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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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的主要職能及具體操作規範,並規定:“簡單事項實行即時辦理制”,“複雜事項實行承諾辦理制”,“相關事項實行聯合辦理制”,“特殊事項實行協調辦理制”。(農業部提供)
(責任編輯: 林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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